海口网2月12日消息(记者 陈小萍)提及垃圾分类,相信多数市民听说过。自2010年8月28日启动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以来,海口已在223条街道设置3500多个分类垃圾箱,并印上“海口是我家,卫生靠大家”、“美丽海口是我家,垃圾分类靠大家”等标语。然而,事实上却极少数人能做到垃圾分类,就连环卫工人清运垃圾时,往往也不区分是否可回收,而是“一锅端”。针对垃圾分类如何更好地推进,政协委员、环卫部门、市民纷纷表达了自身的观点。
“资源”被放错位置
据介绍,垃圾分类收集可减少垃圾处理设备和处理量,降低处理成本,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具有社会、经济、生态三方面的效益。开展垃圾分类既有利于资源最大限度地循环利用,又是衡量一个城市管理水平先进与落后、居民文明程度高与低的标志之一。
海南2010年率先在海口、三亚两市启动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同时,鼓励其它有条件的市县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民建海南省委调查显示,截至目前,很多市民和部门仍没有“垃圾需要分门别类地收集与再处理”的意识,乃至于没有成型的条令条例来严格划分垃圾分类回收标准,也没有相关部门进行专业化、系统化的垃圾分类与回收,因此街头巷尾分类垃圾桶中,总是随时可见“被放错位置的资源”,造成了垃圾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丢垃圾无视分类桶
11日上午,记者沿南海大道走访时发现,该路段两侧垃圾桶绝大部分是“双胞胎”,即两只桶连在一起,一个写着“可回收”字样,另一个写着“不可回收”。期间,记者随机查看了4个垃圾箱,发现无论是“可回收”的桶还是“不可回收”的桶,里面均以果皮、包装袋等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为主。此外,一些路过丢垃圾的行人,也没有在意垃圾桶的分类,而是随手把垃圾扔了进去。
11时30分许,在汽车南站公交站点,一位中年妇女将一袋生活垃圾扔在了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内。她告诉记者,除一些瓶子等物品外,多数垃圾都是装在一个垃圾袋内,然后连垃圾袋一起扔进垃圾箱。问及垃圾分类,该女士表示,以前看到过相关报道,但到底什么样的是可回收垃圾,什么样的是不可回收垃圾,她也不是十分清楚,“所以干脆都扔到不可回收垃圾箱内,省得麻烦。”
晚上19时许,骑着三轮垃圾车的环卫工人来到海口汽车南站公交站处收垃圾,现场只见她将两个桶里的垃圾一起倒进车的垃圾箱中。
谁制造多谁买单多
为更好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民建海南省委建议,在各生活小区统一规范配置标识明显的新型垃圾桶,根据用途以绿、蓝、黄等颜色加以区分,促使居民形成通过颜色确认垃圾类型的习惯;生活中使用塑料袋充当垃圾袋的现象仍较普遍,严重污染环境,政府应加强调控,增加塑料袋使用成本,同时加大投入,对可降解垃圾袋实施价格补贴,引导居民主动使用可降解垃圾袋;试行取消居民卫生费中的垃圾费项目,将费用打入居民购买的分类垃圾袋中,实行谁多制造垃圾,谁就多“买单”的做法。
此外,民建海南省委建议,为推广垃圾分类的实施,可在居住小区设立“可回收垃圾收集日”、设立“社区可回收垃圾收集便民服务电话”,调动街道、居委会、物业公司、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环卫企业等单位力量,宣传和发动居民按照垃圾分类具体要求,“定时、定点、定种类”专项回收可利用的垃圾资源。
拟再增加试点单位
目前,全市每天产生垃圾1600多吨,用分类垃圾箱替换原来的单个垃圾桶进行垃圾分类收集,海口223条街道上至少有3500只分类垃圾箱。分类垃圾箱造型别致,颜色鲜艳,“可回收”、“不可回收”、“废玻璃”、“有毒有害”等醒目标识通俗易懂。
市环卫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口垃圾分类目前尚处探索阶段,要落实垃圾分类处理,政府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如果要做好垃圾分类,就得在清运和处理过程中增加分类程序和环节。如此一来,需要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到分类处理上,投入大量人员、设备、场地等。该负责人表示,除加大资金投入外,市民环保意识也应有相应的提高,虽然环卫承担主要职责,但如果没有市民的配合,工作很难进行。下一步,我市拟再增加30个小区、30条道路作为试点单位,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同时,继续加强对垃圾分类宣传,提高全民知晓率,力争到2015年,在全市推广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使海口市城区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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