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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东莞色情业毒瘤当有长远考量
根治东莞色情业毒瘤当有长远考量
来源: 东方早报 作者:沈彬 时间:2014-02-13 14:48

  2月9日,中央电视台《新闻直播间》、《焦点访谈》等多档栏目曝光广东东莞多个娱乐场所存在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引发舆论关注。之后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做出批示,一场暴风骤雨般的扫黄行动如期而至。

  据广东省公安厅消息,2月9日,东莞就出动6000余名警察,检查各类娱乐场所1948间,发现问题场所39间,带回162人审查。要知道,整个东莞市只有一万名警察,上述数字说明,东莞有一半以上的警力参与了此次扫黄。

  与此同时,广东省公安部门也放出来豪言壮语:要认真落实“三个不放过”(主要犯罪嫌疑人不抓获不放过;上下游不查清、“利益链”不打掉不放过;“保护伞”不挖出不放过)的原则,誓言不挖出“保护伞”不收兵,不见成效不收兵。

  当地公安部门在部署扫黄行动时,就认定东莞的色情产业有“上下游”,有“利益链”,有“保护伞”,看来东莞色情产业的问题的确很严重。并且,相关情况当地公安不可能不知道。但为何非要等到记者曝光才采取大规模行动呢?之前为什么不“挖伞”、“断流”呢?更讽刺的是,早在2010年,网民“天涯蓝药师”所写网络小说《在东莞》涉及了东莞的色情产业,当地警方居然认为小说损害东莞形象,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抓捕该网民。如此看来,东莞对自身的色情业讳疾忌医由来已久。

  只是色情业在当地沉疴已久,靠眼下的运动式执法就能治好病吗?要“治病”,关键是要建立与快速城市化相匹配的长效社会治理机制。

  首先是“刮骨疗毒”,扫黄就要敢于打“大老虎”,不能抓小鱼小虾来凑数。

  其实,此前东莞也不是没有扫黄。检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示的多起组织、容留卖淫案,就会发现这些几乎都是“小发廊”的卖淫案,而鲜有类似这次央视曝光的事涉四五星级酒店的卖淫案。上述央视节目的记者虽远道而来,却随便就能发现星级宾馆里的卖淫勾当,且屡次报警,警方屡次拒不出警,就充分说明当地色情产业与腐败权力勾结之深之广。

  比如,这次央视曝光的当地五星级酒店太子酒店组织卖淫活动,而酒店2012年前的实际控制人梁耀辉不仅是石油富商,更是全国人大代表。虽然说本次梁被牵扯进来有点冤,但一家身处闹市中心的五星级酒店敢于公然组织卖淫活动,很难令人相信酒店背后没有地方实权人物为其充当保护伞。那么,这样的保护伞能不能挖出来,敢不敢打?要想让扫黄行动不再沦为运动执法,就要挖出真正的腐败的病灶,而不是让公众的眼光停留在底层“小姐”身上。

  其次,要避免扫黄流于运动式执法,就要建立与当代都市人口规模相适应的长效治理措施,让公共服务达标。

  一方面,东莞像很多东部沿海城市一样,在改革开放中迅速崛起。1985年前,东莞只是隶属于广东惠阳地区的一个县,当年被国务院提升为县级市;1988年升格为地级市后,成为全国罕见的只有市、镇两级政府的地级市,而镇一级的警力、工商等政府公务服务仍维持着原有的镇级编制。

  另一方面,东莞经济迅速崛起,GDP可与我国西部一省相当,同时吸纳了海量外来人口,东莞户籍人口600万,而流动人口加起来估计超过1200万。原有的基于户籍人口的警力等公共服务资源不敷使用,结果当地政府又引进“辅警”、“治安员”等劣质公共服务来应付,自然会导致犯罪率高、黄赌毒等社会问题丛生。这种以警力不足为代表的公共服务短缺,不只是东莞一市的问题,而是很多沿海人口输入型城市的通病。加上地方政府长期以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东莞的色情行业在过去的几年里就日渐壮大。

  此外,因为东莞是人口输入型城市,海量新移民面临夫妻分居等现实苦恼,这为当地色情交易泛滥提供了需求。其实,东莞不仅有这次央视曝光的高级色情会所,也有大量低层次“小发廊”的色情场所,前述的东莞市中院有关判决就是明证。如何为新移民提供易居、易融入的城市环境,是包括东莞在内的沿海城市必须直面的问题。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东莞的色情业毒瘤不可能仅靠三个月的运动式执法就能根治。从长远看,应当做到:刮骨疗毒,真正肃清权色勾结的“大老虎”;提供与实有人口相匹配的公共服务,杜绝劣质的公共服务作为填充物。

(编辑: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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