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前夫留下百万债务前妻被判连带偿还85万
事主不服判决:离婚协议有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法院:该约定对债权人无约束力
“一审法院判我连带承担其中85万债务,这么多钱,即使我和孩子不吃不喝20年也还不完。”江燕不理解,前夫在外的债务,自己一无所知,离婚协议上也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务各自承担,为何自己还会受到牵连?江燕(化名)翻看着一张张判决材料,显得很无助。
前夫躲债“人间蒸发”2012年年底,突然之间,翁某某“人间蒸发”了。很多想找他的人,都找不到他。
翁某某这位平日里给人“斯斯文文”的感觉的老板,在失踪前不久,还包揽过几个银行的装修工程。
江燕是翁某某的前妻。江燕本以为自己再也不会跟这个男人有什么联系了。2012年12月底,她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一位姓杨的人说,找不到翁某某,向江燕要翁某某的联系方式,“我说已跟他离婚了,也没有他的新联系方式。对方不停给我打电话,说有紧急事情找他。”
这时,江燕也开始怀疑翁某某是不是出什么事了。因为,前段时间翁某某打电话来说自己被打。江燕一时慌乱了,连忙拨打翁某某电话。结果是:一个关机,一个停机。
债主称借钱给人为揽工程
拨打江燕的电话前,债主杨某某在翁某某居住小区附近蹲守了几天,没能“逮到”翁某某。拨打电话无果,他去了翁某某的“公司”,遭遇紧闭的大门。他去查公安系统的记录,没发现任何翁某某使用身份证的信息。
“认识他两三年了,哪里知道他会跑!”杨某某说。杨某某于是将翁某某和江燕一同告上了法庭。法庭上,杨某某提供了总额为95万元的欠条。其中,2012年1月19日借35万元,2012年9月24日借50万元。最后一笔借款的日期为2012年11月25日,金额为10万元。“最后一次,他说他想要40万。我说没有这么多,结果借给他10万。”杨某某说,当时,他仍是相信翁某某能够偿还的。
杨某某称自己是做房产投资生意的,与翁某某是生意上的朋友。借钱给翁某某时,翁某某正包揽着几家银行的装修工程。经杨某某了解,这些工程都是赚钱的,考虑到工程开展过程中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是常有的事,杨某某才把钱借给翁某某。
前妻被判承担连带偿债
江燕与翁某某的《离婚协议书》内容有如下约定:双方确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共同债权债务,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所欠的债务,由其负债人自己全额承担债务,与另一方无关。
江燕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显示,2005年,翁某某辞职离开该公司,期间该公司员工从未看到过翁某某带养孩子。江燕认为,杨某某主张的债务中的85万元虽然发生在她与翁某某的婚姻存续期间,但当时双方已分居,该债务并不是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我不知道债务发生的原因和实际用途,债务没有夫妻共同借贷的合意。”江燕说。
美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却让江燕震惊了。该判决称,被告翁某某、被告江燕离婚时对婚姻期间的对外所负债务的约定只对被告翁某某和江燕有约束力,对原告杨某某没有约束力。故原告请求被告江燕对被告翁某某借款95万元中的85万元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该院予以支持。江燕对被告翁某某借款中的85万元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目前,江燕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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