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林丽(化名)想把父亲的户口从老家迁到成都,再办理成都的社保。由于并未达到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林丽决定与父亲登记结婚。然而,拿到结婚证的她却并未如愿,按规定,父亲还是不能取得成都户口。林丽又将生父告上法院,法院最终判决婚姻无效。(据海口网)
父女结婚,怎么看都是极其荒唐的事。原来是为给父亲办一个城市户口,享受到城市的优越社保,只可惜后来父亲的户口还是却没能如愿落在城市。一纸荒唐的婚姻证书,暴露出城乡二元体制之下的户籍弊端。
小小户籍证,从外表来看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依附在户籍证上面的公民权益,却因城乡而异,因地域而异。农村与城镇存在差别,城市与城市的各种政策保障也各不相同。目前农民与城市职工不仅在收入上存在着差距,而且社保、医保就更无法与城市职工相比,农民仍然受到看病难看病贵的困扰,过低的社保和医保标准,根本支付不起大病久病的开支,“小病扛、大病拖”仍然是许多农民的选择。若其能获得城市户口,则可享受城市户口上的附加待遇。社会上出现的一些奇葩案例也正基于此。
为了享受城市社保的优越,节省医药费,女儿为给父亲办户口与其结婚的荒唐事,虽属个案,但其所反映的问题具有普遍性。由此可见,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加速城乡户籍并轨,已经刻不容缓。城乡社保差别需尽快缩小,户籍篱笆需尽快打破,医保能力需尽快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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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结婚”是一种极端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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