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西安2月17日电 (记者冽玮)发生于2012年11月的“中国乳业打假第一人”蒋卫锁意外身亡案,在沉寂了1年之后,17日在西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蒋卫锁的妻子、妹夫等6名被告人出庭受审,蒋卫锁的母亲、女儿、儿子向6被告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1442万元人民币。
蒋卫锁生于1968年,是陕西蒋卫锁乳品有限公司的创办人,因揭露乳品行业掺假内幕,被誉为“中国乳业打假第一人”。2009年获“首届网络3·15十大维权新闻人物”。2012年11月,蒋卫锁被害身亡的消息震惊乳品行业,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一度有谣言称这与他常年坚持乳业打假有关,系雇凶杀人。而随着案件的告破,案件真相水落石出,是一起因家庭矛盾酿出的悲剧。
1975年出生的杨萍系蒋卫锁的第三任妻子,据杨萍在法庭上供述,她曾经是一名急诊科医生,后来在蒋卫锁的乳业公司担任营养顾问。2012年6月与蒋卫锁结婚,婚后不久,屡遭蒋卫锁的家庭暴力。
公诉人当庭指控,2012年10月30日,被告人杨萍与丈夫蒋卫锁的弟弟发生纠纷,杨萍让自己的妹夫林凡叫人帮忙“教训”蒋卫锁。当晚23时许,被害人蒋卫锁回到家,杨萍、林凡、林晨光、李尧华、丁金西、王渭等6人对其殴打,后杨萍将蒋卫锁送往医院救治。蒋卫锁于2012年11月12日救治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蒋卫锁因胸部及颅脑外伤后合并脑水肿、脑疝而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杨萍、林凡、林晨光、李尧华、丁金西、王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针对起诉书中“持刀捅刺蒋卫锁的左胸部”的指控,杨萍予以否认。她说她是随手拿起桌上的水果刀转身扔过去,没想到刀子扎进丈夫的左胸部。
蒋卫锁的母亲、女儿、儿子三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出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6名被告人承担民事连带赔偿责任,支付包括医疗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在内的赔偿金共计1442万元。
庭审时,蒋卫锁的妹妹、舅舅等人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轮番发问,质疑被告人杨萍找人殴打蒋卫锁是为了索要银行卡和密码,被告人杨萍当庭否认。
当日下午,法庭审理结束,审判长宣布休庭,本案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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