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近日通报,该省科技厅副厅长王可炜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这是继去年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后,广东科技行政系统又一名落马的厅级官员。一位接近广东科技系统的人士告诉记者,科技系统官员出事,多与科研经费的发放和产学研项目有关。(据海口网)
众所周知,我国虽然是制造大国,但却称不上是科研大国。虽然中国制造的产品通行全世界,但我们的科研创新能力却远远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因此,近年来,我们国家在科研方面的投入可谓不遗余力,科研经费的逐年看涨就是最重要的表现之一。
应该承认,科学研究与普通的商业生产不同。科学研究中来不得半点的虚假与马虎,而且投入不一定立即就能看到收获,甚至数百亿的资金投进去,项目失败,一点产出也没有。因此,这就对科研项目的立项、预算等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我国科研经费的投入与使用主是“申请——审批”的模式。科研经费一般由科研单位通过报项目来申请,最终由上级主管的科技行政部门来审批。
一方面是专业团队,一方面是官僚团队,之间就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目的需求不一致的情况。因此一方面容易滋生科研经费夸大申报、甚至谎报、滥报;胡批,乱批的状况,使大笔科研经费浪费在了毫无创新的项目上。另一方面,这种申报——审批体制也容易滋生腐败窝案。科研项目的申请就像承包地皮盖房子一样,需要去“跑关系”,而部分手握审批大权的行政官员,便有条件将权力寻租出去,利用审批权来为个人谋私利。科研单位不惜花大力气去跑项目,自然也就为行政官员的权力寻租创造了巨大的空间。科研经费来得就不正,花出去也不会用在正途上。
可见,在科研经费上之所以会发生重大的腐败窝案,关键还在于相关单位权责不统一,资金使用明细不透明。在科研经费的使用过程中,权力的过度介入恰恰是引发腐败的根源。亡羊补牢未为晚,面对频发的科研经费腐败窝案,如何堵上制度的漏洞,使得经费的申请与使用更加透明化是亟需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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