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21日消息(记者 谈星余)20日,海口中院公开审理了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省安监局原局长王某涉嫌受贿200万元一案,未当庭宣判。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称,2005年,张敏(化名)所在的公司希望能够投标承建洋浦一拆迁项目,于是找到时任洋浦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王某。在王某的帮助下,张敏成功拿到了该拆迁项目。为了表示感谢,并希望以后能够建立更好的关系,张敏送给王某母亲5000元。2006年,张敏送给王某20万元“好处费”,王某当场收下了该笔现金。
2008年,王某以在老家盖房子为由,向刘希、程东(均为化名)分别借款22万元及19万元。后刘希、程东两人拜托王某帮忙找工作或晋升岗位,在王某的帮助下,刘希两人都顺利达到其相应目标。王某事后便以此为由,没有还两人的借款。
公诉机关指出,王某在担任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征地拆迁补偿、工程项目承包过程中多次收受刘希、程东等“好处费”共计205.5万元。
在庭审中,王某还针对盖房子借钱一事进行辩解称,他和张敏等人都是很多年的好朋友,因为家里修房子,这些钱都是向他们借的,不代表以后不还给他们。
法庭上,公诉机关宣读了相关的书证、证言及王某在侦查阶段的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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