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新娘”婚前两月突然遭遇车祸遇难,男方悲痛过后,想要回20万元的彩礼,却吃了闭门羹。近日,女方家人来到洪山区法援中心求助,律师表示,因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原则上应返还彩礼。
4年前,26岁的黄某与女朋友确定了恋爱关系。去年下半年,黄某一家送给女方20万元彩礼,商议在年底结婚。孰料世事难测,婚前2个月,“准新娘”在一场车祸中遇难。而此时,双方既没有拿结婚证,也没有办仪式,黄某找到女友父母要求返还彩礼,却遭到拒绝。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吴娟律师表示,此案中,两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女方家人应返还彩礼。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