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2月26日消息(记者湘竹 通讯员 李红山 姚嘉 李文君)海南省安宁医院原院长符永健涉嫌合同诈骗、受贿案,25日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300多名卫生系统干部旁听了庭审。
收受巨款被查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称:“省安宁医院在履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人民币2414万余元;符永健系省安宁医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又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97万元、港币5万元、美元8000元”。
因符永健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 2013年4月被海南省纪委立案检查,同年10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熟悉符永健的有关人士透露,在任省安宁医院院长之前,符永健当过法医,做过医师,曾为海南的结核病防治和非典防控工作做过贡献。这样一位曾经踌躇满志的医生,是怎样一步一步走到今天这般田地呢?
全院联合套保
省安宁医院属于精神病专科医院。精神病复发率较高,患者一般需要长期治疗。有时候,患者医院住久了,出院后时常出现不适应的状况又需返院治疗。于是医院就让病人先请假回家一两周,如果能适应就办理出院手续,不适应就继续住院。久而久之,有科室发现,可以利用这个漏洞,通过虚增“请假病人”,安排“挂床住院”的方式套取医保、增加收入。
所谓“挂床住院”,即患者办理了住院手续但实际上并未入住病房接受治疗,仍然由国家医疗保险基金为其支付费用。
2008年下半年,省安宁医院开设老年科。为了拉拢病人住院,增加业务量,老年科 “开创”了低收押金入院、减免个人费用出院的先例。之后,他们开始弄虚作假,虚开检查项目和医嘱,大量“挂床”套取医保。
院长符永健得知后,不但没有制止,反而多次在医院会议上表扬老年科。得到院长的纵容和支持后,各科室、各部门利用该院8个科室1800多名参保患者的资料,虚开诊疗处方,伪造住院病历,虚构诊疗费向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2009年至2012年,这是安宁医院“发展”最快的三年,同样,也是该院“挂床住院”现象最为严重的三年。
案发时才喊停
海南省社保局有关负责人称,省级公立医院从上到下如此大规模地套取国家医保基金,在我省还是第一例。
2009年至2012年,省安宁医院“挂床住院”进入了失控状态。某科室实有86张病床,2011年登记的住院病人最高达到225人,是病床数的2.6倍。
据省纪委办案人员介绍,他们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伪造的病历材料,不仅出现多个雷同病历,甚至不同患者检查项目的化验单数据竟然完全相同。
2010年至2012年初,省社保局和海口市社保局在检查中均发现省安宁医院申报医保资金存在问题,并做出“扣费、暂停申报医保资金”等处理,要求医院进行整改。然而符永健在明知医院在医疗报销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却依旧我行我素,继续安排、纵容医院骗取医保基金。为了应付检查,他还要求医院各科室,在社保部门检查时要通知“请假病人”回医院。
2012年下半年,省纪委陆续接到群众举报“安宁医院套取医保基金”的问题。2013年2月,省纪委委托海南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该院2009至2012年间,虚列住院病人2962人次,套取医保资金2414多万元”。
事已至此,符永健才察觉不妙,开始对套取医保的违法行为喊停。
多次收“好处费”
在省纪委办案人员的调查中,符永健贪婪的面目逐渐显露……
在调查套取医保基金的同时,办案人员发现:符永健一方面打着“为了医院发展”的口号纵容套取医保,另一方面利用了医院的发展,在工程建设、医疗器械及药品采购中大肆收受贿赂。
在同省安宁医院合作的药品供应商那里,记者了解到:医院通过招投标采购系统选定购买厂商后,货款一般会分次支付,如果不“讨好”符永健,货款就有可能不“好讨”了。
海南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长期在省安宁医院承接一些小工程。2007至2012年间,该公司在省安宁医院先后共承接了1000余万元的工程项目,每当医院支付完工程款之后,冯某某都会送钱给符永健。几年来,符永健先后23次收下冯某某送去的现金57万元。
2011年6月,海南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招投标与省安宁医院签订50万元的医疗器械购买项目。可发货后过了半年,医院一直未付项目余款,公司总经理韩某某十分着急,多次向符永健催款,但都被符以各种理由敷衍。韩某某便约符永健谈付款事情,明白了符永健话中玄机,于是再次请符永健喝茶,并将8万元现金放在符永健的车厢内。十天后,韩某某就收到省安宁医院转来的全部应付余款。
湖南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业务代表黄某说,如果想继续把产品卖给省安宁医院,逢年过节必须给符院长送红包。2007年至2012年,黄某为了在省安宁医院药品采购项目中得到符永健的关照,先后分9次送给符永健共计60万元。
相关链接:
“挂床住院”只为骗医保 省安宁医院院长被法办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