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上午,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周镇宏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周镇宏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2年7月至2011年春节,被告人周镇宏在担任中共茂名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晋升、企业经营、当选政协常委和政协委员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何俊海等33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2464万余元。此外,周镇宏对折合人民币3700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周镇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周镇宏对部分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数额特别巨大,其亦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周镇宏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在被调查期间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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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首轮巡视处理厅局干部59人
就在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工作进入到反馈尾声之际,昨天,中纪委公布了首轮中央巡视组被巡视地区和单位整改情况。根据巡视线索,截至目前,对厅局级干部立案检查2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38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
去年5月,中央向江西、湖北、内蒙古、贵州、重庆、中储粮、水利部、中国出版集团、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人民大学,派出了10个巡视组,中央首轮巡视启动。
另据新华社报道,中央组织部“12380”举报网站28日公开通报了有关地方和单位查处的3起行贿买官案件,分别是:甘肃省平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任增禄案中有关人员行贿买官案、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吴志明案中有关人员行贿买官案、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原总经理李长轩案中有关人员行贿买官案。(记者邹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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