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日消息(记者 钟元韬 摄影报道)从3月1日起,海南省将实施《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据了解,《实施办法》中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523种,其中:机动车通行276种,非机动车通行68种,行人、乘车人通行33种。海口市交警龙华大队一中队的周班长向记者介绍,“新颁布的海南交通新规重点查处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危险驾驶等违法行为,对很多原先的大项进行细分,并加大处罚力度。”
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记者从《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理规定手册(2014年02月25日版)》(以下简称《手册》)中看到,“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罚款20元或警告;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罚款50元或警告;驾驶非机动车搭载学龄前儿童未使用安全座椅罚款30元;驾驶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将处以30元罚款”等规定。对此,不少市民表示对《实施办法》中新增的违法项目并不了解,记者在走访金垦路、海垦路、南沙路、南海大道等车流量较大的路段时发现,行人乱闯红灯、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等交通违法现象屡见不鲜,搭载学龄前儿童未使用安全座椅的违法现象尤为严重。
交警:新交规实施首月将以教育为主
下午4时,周班长在海口市汽车南站拦下一辆电动车,发现该车正搭载一名4岁左右的儿童而未使用安全座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是非常重要的,发生碰撞的时候能很大程度避免儿童从电动车上被甩出去。从今天开始,有新规定出台,电动车搭载学龄前儿童必须使用安全座椅,不然要罚款30元。”周班长对该市民进行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随后,周班长又对几名为正向坐骑摩托车的乘客讲解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一方面,现在很多市民都还不知道海南新交规中新增的处罚内容,另一方面很多市民觉得闯个红灯、不走人行道都不是什么大事,但其实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交通安全法。”周班长介绍,新交规开始实施的第一个月,交警执法人员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让市民熟知新交规,之后将会加大力度查处,规范市民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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