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孙思娅)号称通吃公检法,能帮助嫌疑人脱罪,男子陈兵收取所谓的捞人费15万元。昨天记者获悉,因犯诈骗罪陈兵被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检方指控,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间,陈兵在海淀区苏州街大恒科技大厦等地,以能够帮助钟某的朋友陈某逃避刑事责任、取回被依法扣押的赃物为由,骗取钟某15万元。赃款尚未起获。
钟某称,2009年5月,老板陈某因生产、销售假冒商品被警方拘留,其经人介绍认识了陈兵,陈兵称能捞人,说需要15万元。钟某将5万元给了陈兵。同年12月,人还没捞出来,陈兵又打电话说要60万,钟某没给。此后,陈某被判一年有期徒刑。
之后,陈兵又说可以帮其将扣押的货拿回来,钟某给了陈兵4万元打点。到2010年国庆节,陈兵说节后能拿货,但还要6万元打点。此时已经刑满释放的陈某和钟某又给了陈兵6万元,此后却再也联系不上陈兵,钟某因此报警。
陈兵受审时,对指控提出异议。他说自己出于好意帮忙捞人,没有诈骗,而且只收了10万元,基本用于找人了。陈兵说,他将钱给了一个叫“刘哥”的人,此人自称认识公检法的人,有能力办事,但未就此提供证据。
最终一审法院没有采信陈兵的辩解,以诈骗罪判处陈兵有期徒刑10年。陈兵上诉后,一中院裁定维持原判。
(原标题:男子号称公检法通吃帮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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