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4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一个比较全面的修订,目的就是尽可能地排除对“民告官”各种各样的阻碍。
傅莹指出,信访在中国是一个很独特的制度安排,这些年它也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对于上下沟通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社会的发展变化,社会矛盾也更加复杂。所以,信访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压力或者挑战,对信访工作要进一步改善,这一点从政策上、从改革上已经提出许多改进的路径。
傅莹表示,与人大关系比较大的一点,通过改革要把这些涉法涉诉的信访纳入法治的轨道。在中国通称“民告官”,从法律上讲有两条途径。第一条是行政诉讼法,这是20多年前制定的。这部法律为百姓维护自身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当然,这20多年来可以看到这部法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人大也做了一些调查研究。从调查的结果看,比如这些年行政诉讼案件原告的胜诉率明显下降。
另外,傅莹指出,也确实存在着行政部门不愿意当被告、法院不愿意受理的情况。群众也反映说不敢告、告也告不赢,结果就是让大量的涉法涉诉案件进入到了信访的渠道。在修法的过程中,也会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傅莹介绍说,第二条是行政复议法,这是15年前制定的。理论上讲,这是一个更加便捷的救济渠道,但是从执法检查反映的情况看,作用也还是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比如在有的地方、在基层,人们好像没有听说过有这部法律的存在。所以,人大常委会把对这部法律的修订也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中。
傅莹强调,修订这两部法律的目的就是要更好地监督行政权力,也就是我们说的“要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通过这样的改进能够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更好地维护我们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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