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年计划招聘60名教师,即日起至4月15日可报名
受聘研究生可获政府提供住房
记者昨日从东方市教育局获悉,该市今年计划招聘60名教师,其中硕士研究生30人、本科生30人。本科生限定为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5所院校的免费师范类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限定为全国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人即日起至4月15日可现场或网上报名。记者刘泽飞 实习生 苏倩
东方籍应聘者优先考虑
据了解,凡符合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身心健康、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4年6月30日)等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海南籍尤其是东方籍应聘者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考虑。东方市教育局将在招聘学校设立现场报名点并接收报名材料。选择网上报名者,可登录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东方市2014年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连同相关证件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东方市教育局电子邮箱:yangzhanqiao@163.com。报名后,应聘者还需经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并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方能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者将纳入用人单位正式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当前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同时由市政府拨付一次性安家费,标准为正高级职称8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2万元。获聘者随迁配偶的户口及子女户口、就学等问题将由用人单位帮助解决。受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将获得东方市政府提供一套70至100平方米的住房,个人连续在该市服务10年以上含10年或夫妇俩(同属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连续在该市服务5年以上(含5年)的,房产权归其本人所有。引进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人才,由东方市政府从该市公租房中预留部分公租房,每人提供一套免费居住。
需要注意的是,参加此次招聘并获得聘用的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的人才试用期为6个月,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人才的聘用资格,并退还已享受的安家费。不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引进人才,未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人才办同意,不得辞职或到市外工作;因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市人才办同意辞职或到市外工作的,取消引进人才的聘用资格及其享受的事业编制,并退还已享受的安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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