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列四大名著的《水浒传》几乎是每个人从孩提时代就会阅读的书籍,中国内地拍摄的老版《水浒》至今也看过好几遍,小时候看着这些英雄形象是如此伟岸,但近来闲来无事,偶然间在书架上看到《水浒》,兴致突发,就随手又看起。这次重读《水浒》却有着与之前截然相反的回味。
官方定义《水浒》是一部官逼民反的作品,但是果真如此么?梁山原先的头目晁盖截取生辰纲是难道是官府逼迫他们去的么?好好的一个本可以当上将军的杨志闹到最后迫不得已落草为寇,葬送了大好前途。在《水浒》中,坊间流传最多的就是武松打虎,这一段被演绎得家喻户晓,然而武松虽有家仇在身,但是此时已经做了阳谷县的都头,可谓是国家公务人员(有无编制另议),仅因私仇家恨,罔顾法纪,不仅怒杀西门庆、潘金莲和王婆,之后到了发配地又因怒气而大开杀戒,从正主到丫鬟,一个不放过,杀的血流成河,因一人之怒而伤人性命,即使此人可恨该杀,但置《宋律》于何地,纯粹的暴民主义。
对于《水浒》里所宣扬的传统意义上赞赏的所谓“好汉”行为进行必要的批判,这个是应该的,而且是必须的!《水浒》里反映的多数状况并不是“好汉”形象,而是纯粹的封建暴民主义。滥杀无辜,手段及其残忍,枉死在他们手中的冤魂不计其数,单就一个李逵,两把板斧冲进人群中,左砍右杀,经常致使无辜民众大量伤亡。匪首们认为“皇帝都是好皇帝,只是大臣搞坏了的”,诸如宋江的“清君侧”思想;喽啰们也不过是一群大字不识的社会闲散人员(非全部人员),随意寻了个借口就聚众闹事,要搁现在,轻则违反治安处罚条例,再者就是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重则就是颠覆国家政权罪,所以,对于梁山好汉们间的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论斤分金银的行为,无非只是一群土匪山贼行为,只会扰乱社会安定,没有多少可取价值。重新认识和定义《水浒》是非常有必要的,它是一个畸形的产物,说白了是极端愚民主义,顺民主义,和暴民主义的结合体罢了。
中国的文明是举世公认的,孔子以“礼”和“仁”作为正统思想,影响着华夏民族。然而在那个借口官逼民反的“反贼”时代,任何的礼仪约束均被抛诸脑后,只图一时痛快,便可满口污言秽语,流氓行径,还妄以“替天行道”自居,简直可笑至极。
再一点,也是个人比较随意的一个想法,《水浒》中的人物似乎只对牛肉感兴趣,通书只要一写到人物聚头就是“小二,来壶酒,再来二斤牛肉”,台词始终不变,与“元芳,你怎么看?”有异曲同工之妙,又或者可以改下台词:“小二,来份牛肉套餐。”难道“好汉”们就不能吃其他的肉食了么,难不成他们都是回民?后来,联系当时历史才发现,作者生活的年代是元末明初,明太祖是布衣天子,深知耕牛对农业的重要,所以下令不得宰杀耕牛(在农业文明的国度中,杀牛是法律禁止的,宋朝也一样)。作者为了烘托这些土匪们“造反有理”,也寄托他对当权者的不满而故意为之吧。
《水浒传》是中国唯一一部正面描写造反的“盗匪”、“贼寇”的小说,所以作品中大肆渲染这些为造反打气的情节。不过,在如今看来,这不过是对抗彼时政府的意识和行为的一部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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