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1日消息(记者 谢舒)海口市企业“黑名单”曝光台预计4月向社会公开。据工商部门介绍,对于被载入“黑名单”的企业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工商部门表示,被载入“黑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即使改头换面重新登记注册企业成为幕后老板,也无法成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当企业在银行办理转账、取款等相关业务,或办理企业所需的土地、房产、铺面、股票转让、买卖等相关业务时,也无法正常行使权利。当他要与其它合作企业商谈业务、签订合同时,也将受到限制,无法运用应有权利。当其改头换面让其亲友成为企业法人代表时,一旦发生矛盾,其企业各种财产也将面临巨大风险,这样的诉讼案件目前已有不少。
据介绍,一旦企业被载入“黑名单”曝光后,工商部门会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海关、税务、质监、金融等相关部门通报企业信息,被载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申请“守合同重信用”认定、著名商标认定、农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银行贷款和办理有关工商业务等各方面,都会受到相应限制。据悉,获得“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可在建筑行业项目招投标中获加分,而“黑名单”企业将失去竞争资格。
据了解,“黑名单”企业在著名商标认定中受到限制后,就丧失了企业品牌效应和知名度;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中受限后,就无法得到政府部门相应的资金补贴和其它相关优惠政策的扶持;在金融机构贷款受限后,企业将失去强大的资金支持,损失严重。
对此,市民王女士认为,建立企业“黑名单”很有必要,对市民的权益是一个很好的保障。张先生说:“企业‘黑名单’公开后,我们就可以知道哪些企业是有问题的,在消费的时候就可以很好地选择,避免被‘黑’。”市人大代表、海南华健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吕良才建议,除了工商部门建立企业“黑名单”外,可以考虑由市政府牵头,组织质监、食药监、金融、劳动监察等多个部门共同打造一个更加强大、更具威慑力的企业“黑名单”曝光平台,形成更大的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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