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出炉前最高法领导在两月内,跑遍20省征集地方法院建议。2013年成为亮点的司法公开,还将伴随2014年。
“我觉得,今年最高法院工作报告的赞成票会比以往高一些”,全国“两会”召开前,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近几年来,最高法院的赞成票率在“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中总是最低的,尤其是2013年,最高法院得到了605张反对票,赞成票率为近5年来最低。
3月10日,周强作了就任首席大法官后的第一个工作报告。
“毫无疑问,过去一年最高法院工作最大的亮点就是司法公开”,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告诉记者。作为最高法院的特邀咨询员,王晨光在2月11日应邀到最高法院参加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起草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这是最高法院工作的惯例,每年全国‘两会’前都会听取特约咨询员的意见”,王晨光说。
除了听取专家意见,从去年12月开始,最高法院的14名领导,除了去年底才被任命为副院长的陶凯元外,其余13位领导跑遍了全国的20个省份,听取当地全国人大代表对法院2013年工作的意见。
尽管也是“常规动作”,但最高法院的努力仍可见一斑。在这些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中,提及最多的话题还是司法公开。
耗时两个月的“沟通”
听取意见的第一站是福州。2013年12月26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听取了部分在闽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代表们提出,今年人民法院工作成效明显、亮点纷呈”,《人民法院报》的报道中写到。
一周后,徐家新到了重庆,继续同当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座谈,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徐家新表示“打好‘收条’,照单全收”。
其实,在2013年12月25日,最高法院已经开始了同人大代表的“沟通”。当天,最高法院在成都举行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西部地区)座谈会。最高法院主管司法改革的副院长李少平,就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听取了部分在川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
直到2月25日,最高法院还委托黑龙江省高院院长张述元,与驻黑龙江的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
最高法院的机关报《人民法院报》报道了每一次最高法院与人大代表的座谈,但直到2月13日,院长周强在北京与13名全国人大代表座谈时,才首次提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
有了解内情人士称,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从上年年底开始“动笔”,直到翌年2月底,从整体框架到措辞用语,要经过几十次修改。
在这次座谈会上,周强着重提到了过去一年,最高法院在推动司法公开方面的工作。“人民法院全力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以司法公开倒逼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他说。
司法公开“不出意外”地在报告完成稿中占有重要篇幅,周强用7个方面概括了过去一年最高法院的主要工作,其中第4项即为深化司法公开。“济南中院通过微博全程直播薄熙来案庭审情况,取得良好效果。”他提到。
周强的报告中还提到,2013年,最高法院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858份,这一年,最高法院审结了9716起案件。
最高法院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4年2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共上传文书237347份,其中最高人民法院上传4167份,地方各级法院上传233180份。
学者的“临门一脚”
2月11日,包括王晨光在内的20多名特邀咨询员到了最高法院,这些咨询员全部是法学学者。“最高法院当场念了工作报告的征求意见稿,然后由学者们提建议”,王晨光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些建议基本上没有大的改动,只是文字上、具体提法的建议”。
王晨光的建议也是关于局部“措辞”。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中提到,“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平安中国主要是治安问题、刑事犯罪问题,但法院的工作是全面的,所以在报告中只需要提‘法治中国’就好了”,他说。
当然,在3月10日周强在作报告时,还是两次提到了“平安中国”。
在座谈会上,司法公开是一个热点话题。也是在这次会议上,周强第一次提出“打造中国审判信息库”。“就是要把建国60周年以来的审判信息收集起来,以利于今后的学术研究和实务操作”,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也参加了座谈会,他认为目前的司法公开仍有“不足”,比如没有公开死刑案件的判决书,“如果公开了,那么学者就能知道每年中国的死刑人数,但到现在,包括我在内也都只能估算这个数目”。在国内,死刑案件的判决书仍被算做国家秘密,属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的公开“例外”。
但死刑案件并非完全没有公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最高法院已公布了为数不少的死刑复核判决书,“但公布的用意更多地是用来指导某类型的死刑案件判决”,北京一名刑诉法学者称。
陈光中认为,公开全部死刑判决书有利于进一步减少死刑。在此次全国“两会”上,继续修改《刑法》以减少死刑成为热点,被“瞄准”的目标包括集资诈骗罪和组织卖淫罪。
“公开是最关键的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说。他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行政诉讼受案难的问题,“行政诉讼中,法院不予受理的比例非常大”。应松年介绍,一些法院有内部规定,对比如土地类行政案件不予受理,“这是违法的”。
他建议法院要对所有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出具书面裁定,“不能口头回复,这样才能方便当事人继续向上一级法院反映。同时要加强对书面裁定的监督,看看各级法院不予受理是出于什么原因。通过公开,让公众去评判某些案件不予受理是否公正”。
司法改革“前奏”
2014年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开头年,周强的报告中提出了2014年的10项法院司改项目,这些项目没有超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范畴。
其中,报告重申了司法公开的路线图,“最高人民法院及东中部14个省区市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依法全部上网公布,其他省区法院3年内全部实现这一目标”。
“周强第一年的司法公开思路类似于肖扬,肖扬在刚当上最高法院院长时,曾经推动了一批案件进行电视庭审直播。但后来逐步取消了,原因是遭到了当事人出于隐私的反对”,上述北京的刑诉法学者称。
“最高法院工作报告的征求意见稿中,曾经写着‘积极推动庭审直播’,我认为应该是有选择地进行庭审直播”,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告诉记者,“否则在实际中,证人更不愿意出庭作证”。“积极推动庭审直播”并未出现在3月10日,周强向大会所作的报告中。
如今,法院更多通过新媒体直播热点案件。报告中称,最高法院建成了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各级法院直播案件庭审4.5万次。
“法院的审判面对着来自微信、微博这类新媒体的挑战,对法院审判的监督是空前的,法院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
2月19日,全国“两会”召开前,陈卫东参加了最高法院举行的新媒体与司法公开座谈会。“新媒体对法院工作有正面作用,也有负面作用。薄熙来案庭审直播是正面的,但湖北邓玉娇案、广东许霆案,以及云南李昌奎案等案件,则是网络绑架了司法”,陈卫东说。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祝华新记得,周强在座谈会上提到了1980年代初读托夫勒《第三次浪潮》时的激动感受。但参会的网络“大V”的观点仍不免带有网络民意,“五岳散人”即表达了对“转发500条”司法解释的批评意见。
而在2014年,一些因网络行为“出事”的“大V”将进入审判程序,祝华新认为,法院在审理中特别需要厘清法律边界,恪守法律精神。
“司法公开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倒逼司法改革,落实宪法赋予的独立审判权,实现公正。所以司法公开是阶段性的,是个突破口”,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晨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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