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3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 邓宇)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节约规范公务消费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市出台了《海口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记者12日日从海口市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我市会议费支出为4246.38万元,下降48.4%;三公经费支出2.15亿元,下降21.8%。
据介绍,2013年以来,市财政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拟定并报市政府印发了《海口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海口市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海口市公务接待暂行规定》。这些管理办法在执行上,从资金拨付到单据核销都从严管理,加强监督,加大部门预算公开力度,有效控制了公务消费支出。特别是在会议费管理方面,严格控制各类庆典、研讨会、论坛和评比表彰活动,未按规定审批的,一律不予安排经费,从源头上杜绝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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