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4日消息(记者 曾丽园)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霸王条款,但记者走访发现海口仍有餐馆设置了包间最低消费。海口市工商局法规处处长翁映阳表示,法律目前对此仍无明文规定,消费者投诉后工商部门只能协商解决。
2014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但是部分餐饮行业仍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时对消费者作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在餐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可以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海口网记者走访发现,海口仍有部门餐馆设置了包间最低消费。那么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对此,记者采访了海口市工商局法规处处长翁映阳,翁映阳表示,现在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在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只能采取协商解决的办法。
翁映阳解释道,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对霸王条款的解释要请法院系统的人员做出解答,工商部门作为市场执法单位,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解释和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翁映阳说:“消费者如果在消费时觉得不合理,可以选择不去那消费,也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但是由于没有明文规定我们也只能协商解决。”
翁映阳称,工商部门注意到了消费者在进行餐饮消费的过程中遭遇的不愉快事件,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引导商家在经营的过程中不要做出这样的规定,但同时也要充分尊重经营者的经营主权,“对于最高法院作出的解释,工商局已向上级部门请示,希望他们能给出明确的答复,让执法单位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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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部分餐馆仍设最低消费 律师:已明确为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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