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晚,王女士与家人到金垦路的松涛人家饭店的小包间就餐,被要求最低消费400元。而2014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据海口网)
商家设定“最低消费”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而且由来已久,消费者对此也是倍感无奈。如今,“最低消费”愈演愈烈,成为了雷打不动的行规,甚至在手机套餐、KTV、会所、婚纱摄影等等行业,也司空见惯。为何在同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最低消费”还能存在?关键在于它能够给商家带来大量的非合理利润。
据说,餐馆最低消费是有潜规则的:花的是公款,以及老板花自己的钱。花公款,很多人当然不心疼不在意;老板花自己的钱,可老板为何要去花这个钱、为谁花这个钱?这值得深究。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低估这种畸形的最低消费现象的“辐射力”,其在潜移默化中腐蚀着社会,在渲染奢靡中诱发着一种畸形的消费观念和形态,并进而形成一种以炫耀奢华为荣的价值判断标准。
现如今,消费者的主权已得到充分尊重,无论从哪方面讲,都不允许“最低消费”继续在社会上“徘徊”。经营者设定“最低消费”不仅剥夺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更让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权无从谈起,这就是违法。
中央从上至下都在倡导简朴风尚的良好风气,反对铺张浪费的呼声和行动越来越给力。作为铺张浪费的始作俑者,“最低消费”显然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直接推升了过度消费,助长了铺张浪费之风,应当予以取消。
相关链接:
海口部分餐馆仍设最低消费 律师:已明确为霸王条款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