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4日消息(记者钟元韬 通讯员许平飞 葛子龙)“感谢法官为我们讨回欠款,谢谢!”,原告李某拉着承办法官的手,一个劲地表示感谢。在承办法官韦昌平庭长的耐心调解下,他终于拿到了5.2万元的务工费。
据了解,2011年被告人梁某承包了尖峰岭某酒店工程。因施工需要,被告梁某与原告乐东某环保砖厂签订了《协议书》,由原告乐东某环保砖厂向其供应施工所需要的环保砖的同时,还向原告李某租赁了两辆吊车,并雇佣李某驾驶吊车为其施工。
工程竣工之后,梁某拖欠了该环保砖厂、李某与其他3位原告剩余工程款项、劳务费等共计272303元。5位原告先后多次上门追讨或电话进行催讨,被告梁某总以各种事由一再进行推脱。
2014年1月底,乐东某环保砖厂、李某等5位当事人先后到乐东法院黄流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梁某支付拖欠近两年的工程款、劳务费。
韦昌平在送达应诉材料的时候就开始试探被告的心态,把握他的心理,寻找突破口,为后面的调解工作打好了良好的基础。经过多番交流,韦昌平了解到,被告一直拖欠工程款主要原因是与发包方尖峰某酒店在工程造价上存在分歧,产生了纠纷,导致工程款一直没有进行结算。理清原因所在之后,韦昌平以化解矛盾为根本,促成和解为思路,做被告的思想工作,让其充分理解原告方的难处。
在韦昌平耐心地说服下,被告梁某筹集资金一次性付清所欠5位原告的剩余工程款,圆满地解决了该系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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