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5日消息(记者 谢舒)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实施,它是自1993年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来的首次大修改,对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新《消法》共有9个亮点:网购7天可无理由退货,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新《消法》还定位了网购平台责任;强化了广告经营、发布及代言者各方的责任;明确了有缺陷的商品或服务应实行召回制度;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于不掌握相关技术等信息,消费者举证往往非常困难,此次《消法》修改,将消费者“拿证据维权”转换为经营者“自证清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化解了消费者举证难问题;明确了消费者遭遇欺诈可要求“退一赔三”;明确个人信息保护;不合理的声明或格式条款均属无效;消协可提公益诉讼。
新《消法》的出台和实施,有利于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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