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天前,三亚李小姐的家人给她买了一个单反相机做生日礼物。收到后,李小姐发现相机镜头有些问题,便想退了。但没想到的是,花了邮费把相机退了,卖家却迟迟不退款。无奈之下,李小姐向本报反映了这个问题。
生日礼物成了烦恼
2月18日,因为快到李小姐的生日了,她的哥哥便在网上给她买了一个单反数码相机,准备给喜欢摄影的李小姐做生日礼物。当时,为了有保证,还特地挑了某商城一家信誉评分都挺高的一个商家,花了近4千元钱买了佳能600D。
2月25日,李小姐签收了寄相机的包裹。一样一样检查之后,李小姐发现相机盖卡死了,有些高低不平,镜头盖也取不下来。于是,她开始跟商家客服反映,表示希望退货。但客服表示,除非当地售后中心出示检测证明才可以退货。李小姐来了三亚的佳能的售后中心,但对方表示解决不了,也开不了检测报告。无奈之下,她又开始与商家的客服沟通,最后却被告知只有到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去开检测报告,才可以办理退货。“难道我要为此飞到广州去检测吗?”
问题得不到解决,李小姐开始申请商城客服介入。3月初,商城客服让李小姐上传照片等作为证据。但等了半个月,李小姐得到的回复还是请等待处理。而商家客服同意,把相机先寄回来,等他们检测,如果是故障问题就退货。3月6日,李小姐将相机通过顺丰快递寄了回去。几天后,商家签收相机,并送去检测,之后回复说相机检测没有问题,镜头已经打开了,只能换货,不能退货。李小姐不同意这样的处理,坚持退货,而再打商城客服也只是说让等待处理,于是双方僵持着。
记者介入问题解决
接到李小姐的反映后,3月13日晚,记者拨到了商城客服热线。在说明了李小姐的事情之后,客服表示只有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商城才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但是,当记者表示是否出了质量问题影响二次销售,反而更难退货时,而她的说法代表商城时,客服人员表示只是个人看法,让转接专家热线。但转接了两次,都因为专家繁忙,未能接进去。最后,客服留下记者联系电话,表示再给予回复。
3月14日上午,李小姐告诉记者,商城已经给她退款。而经过协商,商家也同意承担退货的运费。但是,截止到3月14日晚上7点,记者并未接到商城的任何关于此事的回复。
律师说法:事先没说附加条件就应履行承诺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特殊商品外,网购商品在到货之日起7日内无理由退换货。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卖家却有“已签收不退货”“不影响二次销售”等种种理由拒绝货。这样的附加条件是否有效呢?
海南大兴天泰律师事务所冯桦律师表示,不少商家要求消费者提供质量检测报告等,否则不给退货。实际上,这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难以取得。冯桦认为,如果商家作出“七天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却没有事先明确“已签收不退货”“需提供检测报告再退货”等附加条件,就可以视为商家违约。如果商家明确与消费者达成协议,那就根据双方的协议处理。
相关链接:
新《消法》15日起实施 网购7天可无理由退货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