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7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祝勇 通讯员符传涛 何宏)海南检验检疫局海口港办事处日前依法对一批春节期间截获的共计23.8公斤的违规进境邮寄物进行了集中销毁,有效地防止动植物疫病疫情随之传入。
据该办事处邮检科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以及网络购物方式的日渐兴起,进境邮寄物数量剧增,但由于一些消费者和国外发货人不了解或不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等原因,违规进境邮寄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去年邮检工作人员共截获禁止入境动植物产品112批次、重量433公斤,同比分别增长229%、95%;共检出有害生物10批次。2013年6月,邮检工作人员从寄自台湾的快递包裹中,截获1纸箱新鲜带土苗木,共10株、15.6公斤。该包装纸箱破损,每棵植株均携带大量泥土,重约1公斤,以塑料盆栽培。邮寄物品名申报为“生活用品”,未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也未能提供相关检疫证书。经对该批苗木进行室内检测发现携带小杆线虫、矛线线虫、盘旋线虫等病虫害。2013年8月,邮检工作人员查获1箱2.8公斤寄自美国并申报为“礼品”的植物种子。由于该批植物种子未办理任何检疫审批手续,检验检疫人员按规定予以截留处理,经室内检疫、鉴定并经专家复核,从该批非法邮寄进境的植物种子中检出8个科23种杂草,其中有14种杂草为海南口岸首次截获。特别是今年春节前后,进境邮寄物数量猛增,邮检工作人员加大查验力度,截获邮寄入境的腊肠、腊肉、燕窝、水生动物产品等共计40批次、83.79公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对上述截获违禁邮寄物均作销毁或退回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并于2012年1月13日以第1712号公告予以发布。该《名录》规定,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其制品、燕窝(罐头装除外)、新鲜水果和蔬菜、植物种苗等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禁止携带、邮寄进入我国。
海南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或国外发货人,为防止动植物疫病疫情传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在国外网站订购商品或向国内邮寄物品时,要事先了解并遵守我国相关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不向国内邮寄我国禁止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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