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新《消法》正式实施,门头沟工商分局、门头沟消协走进社区,向居民讲述拒开发票违法、网购后悔退货等新规定。 新京报记者廖爱玲 通讯员 石宁 郭维章 摄影报道
部分电商“无理由退货”延至10天
昨天,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北京海淀的10多家电商已表示将网购无理由退货从新消法的7天延长到10天。
海淀工商分局和海淀消协昨天推出6项新举措,中关村在线、去哪儿网、窝窝团、糯米网等10多家电商企业响应。6项新举措中有两项都高于新消法的要求,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是“特定商品无因退货延三日”,电商承诺,对服装、鞋靴、箱包类这些商品,将延长消费者网购无理由退货期,由新《消法》规定的7天增加为10天。
另一条新举措为“部分老三包商品执行新三包规定”,电商承诺,对不符合质量要求,且属于1995年8月25日颁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目录规定的18种商品,在与生产厂家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将三包起始日期由开具发票之日修改为消费者收到商品之日,同时对于超出7日但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允许消费者退货。
中消协介绍,网购投诉一直居高不下,2012年全年网购投诉达16408件,2013年达到12950件。此次新消法对网购做了不少规定,中消协将按照新消法,对网购等非现场购物销售经营者加强监督,对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发布中消协观点,指导维权。(记者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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