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还没出超市,两个小伙架着我的胳膊,把我架到一个黑屋子里。我很害怕,还以为遇上打劫的了。”回忆起15日那天的情境,杨女士还是止不住地流泪。
当事人:想起那一幕就觉得很难受
51岁的杨女士说,15日晚8点半她到西安高新路一家超市去购物,9时许通过收银通道结了账出来。就在这时,她还没出超市门,突然被两个小伙子架住胳膊,架到了超市出口附近的一个光线昏暗的房间。
“屋里有4个小伙子,他们把我买的东西翻开查看,没找到什么,又跟我要包。我的包里装了一万元现金,我还以为被人盯上遇到打劫的了,就赶紧往出冲,边跑边喊。一个穿制服的超市女工作人员上来问发生了什么事,我给她说了,这时楼梯间的几个小伙也出来了,跟女工作人员搭话,我才知道他们都是超市工作人员。”杨女士说,后来我家人打来电话,了解情形后赶了过来。
“超市负责人赶来处理此事,我要求架我胳膊的小伙子向我道歉,一个小伙子要下跪被我家人劝止。到现在,想起来被人架着胳膊的那一幕,我还是很难受,感到莫大的侮辱。我家就在附近,朋友邻居经常到这个超市购物,如果让他们看到这一幕,还以为我干了什么坏事……”说着说着,杨女士的眼泪忍不住又流了下来。
超市:保安经验不足 已进行处理
昨日中午,记者和杨女士一起来到高新路的这家超市。从超市出口进门,杨女士指着旁边的楼梯间说,前一天晚上两个小伙子就是把她架到这个小房间,当时这里灯也不亮,黑乎乎的。她说,现在走到这里都感到害怕。
该店店长张建辉等三名工作人员解释了当时的情形。张建辉说,当天安保防损人员发现店里来了两拨共6个小偷,经过现场布置,最终当场抓住两人,其中一人偷的东西价值410元。由于这些人作案时互相配合转手,工作人员在跟踪过程中把人跟丢了。杨女士穿的衣服和嫌疑人穿的衣服颜色相近,工作人员判断错误,导致杨女士受惊。
“这是个误会。”张建辉称,此事有视频监控,还有当时做的笔录。至于抓住的两名小偷,他们要求对方赔付了相关损失后,让对方离开了。事发后杨女士的家人赶来处理此事,他们诚恳道歉并提出为杨女士免除当天购物清单,但杨女士没同意。
杨女士说,自己并不缺钱,这件事让她感到屈辱,最希望看到的是超市能尊重顾客,而不是随意对顾客进行搜查。同时,她对店方的解释表示怀疑。记者提出能否查看当天监控视频,张建辉说不可以,但吩咐店长助理用手机把当时的监控视频拍了一些片段拿来给杨女士和记者看。记者看到,视频结束前,有一名穿深色衣服的女子匆忙向超市外跑,被穿浅色衣服的工作人员紧急追赶。
张建辉说,后面穿浅色衣服者就是架杨女士胳膊的小伙,小伙二十岁出头,从事安保防损工作仅一年多,经验不足。事发后他们立即对两名当事保安作出处理,其中一人被开除,另一人调离原岗位。他再次诚恳向杨女士道歉,并表示以后一定会避免这种事情的发生。
律师:抓小偷不能侵害他人权益
超市工作人员可以自己抓小偷、处置小偷吗?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浩公说,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抓小偷,但在此过程中不能侵害其他公民的权益。否则应该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另外,公民没有义务自证清白,法律相信每个人都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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