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亿居民饮用水不安全,环评怎么过的关?
来源: 红网 作者:谭浩俊 时间:2014-03-17 16:29
我国居民暴露在环境污染中的情况是怎样的?环保部14日发布了首个全国性的大规模研究结果。结果显示,我国有2.5亿居民的住宅区靠近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3月16日新华网)
根据环保部的研究,居民用水不安全,主要是住宅区距离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太近,导致饮用水受到污染,最终出现了不安全现象。
这就带来一个疑问,这么多居民生活在饮用水不安全状态下,为什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呢?为什么明知存在这样的问题,却仍然泰然自若、毫无紧迫感和危机感呢?
也许有人会说,各级政府已经做出了很大努力,如加快污染企业搬迁、统一规划居民住宅区、让住宅区远离交通干道等。那么,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生活在饮用水不安全的地方呢?
显然,这样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在这些使用不安全饮用水的地区,相当一部分企业和道路,是近年来刚刚建成的。也就是说,在2.8亿使用不安全饮用水的居民中,相当一部分是新加入到这个队伍中去的。
那么,新的疑问又出现了,那就是这些企业和道路是如何建成的。因为,按照相关规定,无论是新办企业还是新建道路,或者扩建项目,都需要办理相关的环境评价手续。也就是说,如果环境评价不合格,项目是不能建的,手续也不能办。而这些与居民住宅区距离太近的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建设的依据是什么呢?反过来说,如果是先有企业和道路,住宅区又是如何建起来的呢?相关职能部门又是如何审核把关的呢?
说实在的,无论是企业还是交通抑或住宅区,除极个别之外,都是手续十分完备的,包括环境评价和规划等,都没有任何可以找到漏洞的地方。但是,事实却又是,这些项目和企业,与居民住宅区的距离,却是完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是不利于居民身体健康的。这就告诉我们,所谓的环境评价,不过是就项目论项目,就项目本身有没有污染谈污染,而没有将项目置身于整个社会环境之中。自然,与居民住宅区距离太近的问题就难以避免了。如果在环评过程中再掺杂一些不可告人的因素,如只要交了钱就可以让环评通过、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等,就更没有什么对人体伤害不伤害的说法了。
由于在环境评价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只是象征性地做了一些评价工作,并更多的服从于投资和项目,所谓的环境评价,也就是成了摆设。现在,居民对环境的要求高了,环境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了,要想解决,就涉及企业或居民区搬迁的问题,涉及谁来掏钱,掏不掏得起等方面的问题。最终的结果,也就是让居民生活在饮用水污染的环境之中了。
相反,在对企业和项目进行环境评价过程中,有关方面能够充分站在居民一边,在环境评价方面严格把关,多数企业和项目就不可能留下今天这样的后果。
现在,问题是找到了。但是,有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呢?会不会一边解决老问题,一边又新问题频现呢?可能是更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毕竟,环境已经对居民的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特别是雾霾,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如果饮用水再出现严重问题,广大居民可能就只能用生命和健康来呼唤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良知了。
环境评价,必须成为保护环境的最重要关口。中央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力度很大的情况下,对环境评价这道程序不减反增、不松反紧,也充分说明了环境保护的重要。
文/谭浩俊
根据环保部的研究,居民用水不安全,主要是住宅区距离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太近,导致饮用水受到污染,最终出现了不安全现象。
这就带来一个疑问,这么多居民生活在饮用水不安全状态下,为什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呢?为什么明知存在这样的问题,却仍然泰然自若、毫无紧迫感和危机感呢?
也许有人会说,各级政府已经做出了很大努力,如加快污染企业搬迁、统一规划居民住宅区、让住宅区远离交通干道等。那么,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生活在饮用水不安全的地方呢?
显然,这样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在这些使用不安全饮用水的地区,相当一部分企业和道路,是近年来刚刚建成的。也就是说,在2.8亿使用不安全饮用水的居民中,相当一部分是新加入到这个队伍中去的。
那么,新的疑问又出现了,那就是这些企业和道路是如何建成的。因为,按照相关规定,无论是新办企业还是新建道路,或者扩建项目,都需要办理相关的环境评价手续。也就是说,如果环境评价不合格,项目是不能建的,手续也不能办。而这些与居民住宅区距离太近的重点排污企业和交通干道,建设的依据是什么呢?反过来说,如果是先有企业和道路,住宅区又是如何建起来的呢?相关职能部门又是如何审核把关的呢?
说实在的,无论是企业还是交通抑或住宅区,除极个别之外,都是手续十分完备的,包括环境评价和规划等,都没有任何可以找到漏洞的地方。但是,事实却又是,这些项目和企业,与居民住宅区的距离,却是完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是不利于居民身体健康的。这就告诉我们,所谓的环境评价,不过是就项目论项目,就项目本身有没有污染谈污染,而没有将项目置身于整个社会环境之中。自然,与居民住宅区距离太近的问题就难以避免了。如果在环评过程中再掺杂一些不可告人的因素,如只要交了钱就可以让环评通过、违法乱纪、贪污腐败等,就更没有什么对人体伤害不伤害的说法了。
由于在环境评价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只是象征性地做了一些评价工作,并更多的服从于投资和项目,所谓的环境评价,也就是成了摆设。现在,居民对环境的要求高了,环境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了,要想解决,就涉及企业或居民区搬迁的问题,涉及谁来掏钱,掏不掏得起等方面的问题。最终的结果,也就是让居民生活在饮用水污染的环境之中了。
相反,在对企业和项目进行环境评价过程中,有关方面能够充分站在居民一边,在环境评价方面严格把关,多数企业和项目就不可能留下今天这样的后果。
现在,问题是找到了。但是,有没有解决问题的办法呢?会不会一边解决老问题,一边又新问题频现呢?可能是更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毕竟,环境已经对居民的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特别是雾霾,已经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如果饮用水再出现严重问题,广大居民可能就只能用生命和健康来呼唤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良知了。
环境评价,必须成为保护环境的最重要关口。中央在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力度很大的情况下,对环境评价这道程序不减反增、不松反紧,也充分说明了环境保护的重要。
文/谭浩俊
(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