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医闹”不仅是“外科手术”
来源: 红网 作者:知风 时间:2014-03-17 16:38
10日上午,全国人大北京代表团分组审议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大外科主任刘忠军表示,医疗纠纷不应该成为伤医害医借口,他呼吁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围。(3月11日《京华时报》)
刘忠军代表的“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围”,实际上是对医院保安措施的升级,这对解决医疗纠纷引发的“医闹”,当然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但是,就如医院治病救人的医疗方案一样,除了外科的手术刀,更多的是对症下药的内科治疗。因此,治理“医闹”不仅是“外科手术”。
刘忠军代表的这段话很值得推敲:“一提到伤医、害医,首先谈的不是犯罪,而是医疗纠纷。实际上伤医、害医,首先是犯罪。”假如把“医闹”和“罪犯”划上等号,面对如此频发的“医闹”,一下子很难找到犯罪动机——因为,病人家属把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当做伤害的对象,至少不合情理;再则,就算把医院纳入公共场所,为何在众多的公共场所中,医院成了“罪犯”集中作案的地方?更何况,医院还存在“送红包”现象,说明病家是很讨好感激医生的,那么,这种恩仇之间的转换,又是如何实现的?
个人以为,“医闹”是“维权者”最有“本钱”的“维权”机会。客观地说,医院并不是所有公共服务中质量最差的单位,但一旦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是最具体、最伤筋动骨的。这不像在其他公共服务窗口,人们看到一张冷脸,遭到不屑和厌烦的眼光,虽然心存不满,但又拿不出什么具体被伤害的事实,大多只能忍气吞声,最多是隔着窗口做一番口舌之争。还有一些需要得到公共服务的人,在遭遇推诿、甚至拒绝时,一般也不会细究其中的隐形后果,只能自认倒霉。这或许就给相关的社会阶层,埋下了不满和对抗的情绪。
而医疗纠纷就不一样了,涉及到的后果往往人命关天。这种引起伤残或死亡的后果,不但在伦理上,而且在法律上都必须是讨一个公道的。按理来说,“医闹”不是“讨一个公道”的正常方式,但基于人们在要求公共服务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的习惯认知,或者是在接受其他公共服务时的不堪遭遇,难免会产生一种“机会”来了的想法。而所谓“闹得越凶,获得的赔偿越多”,也是在相关的公私纠纷中,彼此不讲理,最终息事宁人得出的“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说,要从根本上解决“医闹”,关键不完全在医院。在“扶不起”的社会背景下,掌握着病人“命脉”的医生,风险是可想而知的。
本人前年就关于“医闹”写过一篇评论,“不讲理的社会没有绝对的强者”,事涉陕西榆林百信医院医护人员集体下跪“忏悔、检讨”事件。其实,医护人员集体下跪,与对医院保安措施进行升级,大致出于同一种思维方式,都只是从表面上暂时扭转对势的强弱,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医闹”的深层次问题。
因此,“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围”,对医院保安措施进行升级,只是解决“医闹”的“外科手术”,可能对“医闹”现场有所控制,但不解决“医闹”在社会大环境上的关联问题,这样的“闹剧”,可能还是防不胜防的。
文/知风
刘忠军代表的“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围”,实际上是对医院保安措施的升级,这对解决医疗纠纷引发的“医闹”,当然是最直接有效的手段。但是,就如医院治病救人的医疗方案一样,除了外科的手术刀,更多的是对症下药的内科治疗。因此,治理“医闹”不仅是“外科手术”。
刘忠军代表的这段话很值得推敲:“一提到伤医、害医,首先谈的不是犯罪,而是医疗纠纷。实际上伤医、害医,首先是犯罪。”假如把“医闹”和“罪犯”划上等号,面对如此频发的“医闹”,一下子很难找到犯罪动机——因为,病人家属把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当做伤害的对象,至少不合情理;再则,就算把医院纳入公共场所,为何在众多的公共场所中,医院成了“罪犯”集中作案的地方?更何况,医院还存在“送红包”现象,说明病家是很讨好感激医生的,那么,这种恩仇之间的转换,又是如何实现的?
个人以为,“医闹”是“维权者”最有“本钱”的“维权”机会。客观地说,医院并不是所有公共服务中质量最差的单位,但一旦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是最具体、最伤筋动骨的。这不像在其他公共服务窗口,人们看到一张冷脸,遭到不屑和厌烦的眼光,虽然心存不满,但又拿不出什么具体被伤害的事实,大多只能忍气吞声,最多是隔着窗口做一番口舌之争。还有一些需要得到公共服务的人,在遭遇推诿、甚至拒绝时,一般也不会细究其中的隐形后果,只能自认倒霉。这或许就给相关的社会阶层,埋下了不满和对抗的情绪。
而医疗纠纷就不一样了,涉及到的后果往往人命关天。这种引起伤残或死亡的后果,不但在伦理上,而且在法律上都必须是讨一个公道的。按理来说,“医闹”不是“讨一个公道”的正常方式,但基于人们在要求公共服务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的习惯认知,或者是在接受其他公共服务时的不堪遭遇,难免会产生一种“机会”来了的想法。而所谓“闹得越凶,获得的赔偿越多”,也是在相关的公私纠纷中,彼此不讲理,最终息事宁人得出的“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说,要从根本上解决“医闹”,关键不完全在医院。在“扶不起”的社会背景下,掌握着病人“命脉”的医生,风险是可想而知的。
本人前年就关于“医闹”写过一篇评论,“不讲理的社会没有绝对的强者”,事涉陕西榆林百信医院医护人员集体下跪“忏悔、检讨”事件。其实,医护人员集体下跪,与对医院保安措施进行升级,大致出于同一种思维方式,都只是从表面上暂时扭转对势的强弱,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医闹”的深层次问题。
因此,“将医院纳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范围”,对医院保安措施进行升级,只是解决“医闹”的“外科手术”,可能对“医闹”现场有所控制,但不解决“医闹”在社会大环境上的关联问题,这样的“闹剧”,可能还是防不胜防的。
文/知风
(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