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18日消息(记者曾丽园 通讯员沈玉华 崔善红)因顾客无故砸坏烧烤园灯箱并谩骂服务员,烧烤园老板伍某军以为顾客故意闹事想跑单,交涉过程中发生互殴,烧烤园老板将客人的左手砍断。18日海口网记者从龙华区法院获悉,龙华区法院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伍某军、周某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和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
被告人伍某军(现年45岁,湖南益阳人)及其女朋友周某英,经营一家位于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面前坡嘉兴酒店对面的8090烧烤园。被告人周某(现年34岁,海南定安人)系周某英的胞弟,也是8090烧烤园的员工。
据了解,2013年3月20日1时许,被害人符某文、苏某喜、陈某山、林某权与其朋友等十多人在8090烧烤园吃烧烤,无故砸坏烧烤园的灯箱和谩骂服务员。伍某军担心客人打架闹事,便让周某叫朋友来帮忙照看。
周某便叫“阿东”、“阿弟”、“阿高”、“阿鹏”、“阿才”(均另案处理)来到烧烤园,周某英及周某的朋友在劝阻被害人等人不要闹事时,双方发生争执继而互殴。伍某军、周某以及周某叫来的朋友从烧烤园内拿出砍刀将被害人符某文、苏某喜、陈某山、林某权砍伤,其中被害人符某文在持刀对抗后逃跑摔倒,被被告人伍某军砍断左手。
经鉴定,符某文损伤为左腕关节、手掌复杂劈裂性离断伤、右腕部开放性外伤并曲肌腱断裂、头皮裂伤、右颞顶部头皮血肿,损伤程度为重伤、五级伤残;苏某喜损伤为背部、头部裂伤、右肘韧带损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陈某山损伤为左小腿、背部皮肤裂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林某权损伤为1右小指固有动脉、神经、肌腱断裂、左足底割伤,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军、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予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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