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真的拿高房价没办法?
来源: 红网 作者:宋鹏伟 时间:2014-03-19 17:31
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表示,房地产税三年内难出台。许善达认为,2011年开始在重庆和上海试点的房产税已经失败,本届财政部领导提出的新模式,是在减少交易环节房地产其他税收的条件下,增加居民住宅保有环节的房产税。(3月18日《新京报》)
房产税“难产”有诸多原因,比如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在利益集团的阻挠下停滞不前,比如法理上尚有障碍等等,但要以之前重庆、上海两地的试点失败为理由,恐怕就有些自欺欺人了。
在房价高企的背景下,房产税调控房价的作用更为各界所关注,那么它的“威力”主要来自何处呢?范围和税率。先说范围,重庆对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本市市民不征税,无论几套。也就是说,只要不继续购买别墅和高档公寓,炒房就不受任何影响;反观上海,只针对增量进行征收,存量不计。这意味着,哪怕你之前有五十套商品房,只要不继续购买,也不用考虑房产税的事儿。再说税率,重庆的税率为0.5%至1.2%,上海的税率为0.4%到0.6%。什么概念呢?以上海为例,如果购买一百平方米的商品房,房价为3万元/平方米,每年需要缴纳的房产税不足两万元。在寸土寸金的上海,这点儿钱不过就是一个季度的房租,只要房价继续上涨,房产税又何足挂齿?
可见,房产税试点之所以失败,征收力度过于“温柔”恐怕是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在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尚未完成的当下,也极容易被各种力量所规避。反之,如果全国性的房产信息联网能够实现,征收范围从存量开始,逐年评估房产市值,并实行科学的累进税率,何愁房价不降?检验的标准其实很简单:拥有的房产越多、越值钱,那么需要缴纳的房产税也就越多,而且这部分纳税额必须要超过房价上涨的速度——让囤房与炒房无利可图,至少也要风险大增。
没有真刀真枪的房产税,抑制投资与投机性需求就是一句空话,因为房产保有环节的低成本,只会为疯涨的房价火上浇油。新政的思路,其实并未否定开征房产税的大方向,而是为了不加重普通购房者的总体税收负担,进一步凸显房产税的调控作用。可见,房产税暂时难以出台的原因,并不是路走错了,而恰是没有下决心去走,以至于总是隔靴搔痒,越搔越痒。
文/宋鹏伟
房产税“难产”有诸多原因,比如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在利益集团的阻挠下停滞不前,比如法理上尚有障碍等等,但要以之前重庆、上海两地的试点失败为理由,恐怕就有些自欺欺人了。
在房价高企的背景下,房产税调控房价的作用更为各界所关注,那么它的“威力”主要来自何处呢?范围和税率。先说范围,重庆对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本市市民不征税,无论几套。也就是说,只要不继续购买别墅和高档公寓,炒房就不受任何影响;反观上海,只针对增量进行征收,存量不计。这意味着,哪怕你之前有五十套商品房,只要不继续购买,也不用考虑房产税的事儿。再说税率,重庆的税率为0.5%至1.2%,上海的税率为0.4%到0.6%。什么概念呢?以上海为例,如果购买一百平方米的商品房,房价为3万元/平方米,每年需要缴纳的房产税不足两万元。在寸土寸金的上海,这点儿钱不过就是一个季度的房租,只要房价继续上涨,房产税又何足挂齿?
可见,房产税试点之所以失败,征收力度过于“温柔”恐怕是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在住房信息联网工作尚未完成的当下,也极容易被各种力量所规避。反之,如果全国性的房产信息联网能够实现,征收范围从存量开始,逐年评估房产市值,并实行科学的累进税率,何愁房价不降?检验的标准其实很简单:拥有的房产越多、越值钱,那么需要缴纳的房产税也就越多,而且这部分纳税额必须要超过房价上涨的速度——让囤房与炒房无利可图,至少也要风险大增。
没有真刀真枪的房产税,抑制投资与投机性需求就是一句空话,因为房产保有环节的低成本,只会为疯涨的房价火上浇油。新政的思路,其实并未否定开征房产税的大方向,而是为了不加重普通购房者的总体税收负担,进一步凸显房产税的调控作用。可见,房产税暂时难以出台的原因,并不是路走错了,而恰是没有下决心去走,以至于总是隔靴搔痒,越搔越痒。
文/宋鹏伟
(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