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陕西省商洛市有公务人员被拍摄到在酒店与多名女性行为暧昧的不雅视频,2014年3月19日下午,商洛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通气会,确认视频中的公务人员为商洛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室原主任齐某,商洛市纪委决定免去齐某职务,并立案调查。随后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2014年3月初,有群众举报称商洛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室主任齐某于2014年1月28日下午18时许,与三位女性(刘某、段某、王某)在酒店房间喝酒过程中发生打闹、搂抱行为。但在调查过程中,齐某反映其系被社会闲散人员王宝峰陷害,并遭到敲诈勒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到举报后,商洛市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公安机关也同时介入。经公安机关查明:2014元月初,齐某经其同学贾某介绍认识王宝峰。元月28日下午18时许,齐某给王宝峰打电话约请吃饭,王宝峰因有事未参加,通知其三位朋友(刘某、段某、王某)前去,该三人又约请了六位朋友共同前往。席间齐某饮酒过多,已有醉意。饭后,齐某一行相约到富丽华酒店房间继续喝酒,到酒店时齐某已醉,由段某、王某搀扶进入房间,在房间喝酒过程中齐某和刘某、王某发生打闹、搂抱行为,过程被王某用手机拍摄。2月2日,王某将所录视频提供给王宝峰。后王宝峰、赵某、田某、张某等人,以此为由多次对齐某进行电话、短信等形式威胁。专案组同时调查发现,王宝峰、段某和田某尿检呈阳性,三人供认其系社会吸毒人员。公安机关认为,齐某酒后行为失当,被拍摄不雅视频,但不涉嫌嫖娼行为。
3月19日,商洛市纪委依据公安机关上述调查结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有关程序规定,决定免去齐某商洛市政府办公室监察室主任职务,并立案调查。随后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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