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桂林市临桂县南边山乡高望岭的一片树林里,有一个放置于露天且不足两平方米的铁笼,里面铺着两床被褥,这里便是村民张明学的“家”。因曾经杀人,且患有精神疾病,3月21日,当中新网记者来到该处时,张明学已被家人关在铁笼中生活近16年。
在高望岭,沿着一条狭窄的泥石山路前行就到了张明学父亲张翼龙的家。与附近邻居崭新的两层小楼相比,张家的屋子显得破旧不堪,为一幢黄土坯房。距离房子十余米的树林里,张明学蜷缩在一个长约1.3米、宽约1米的铁笼里。笼子上除了挂有若干个塑料袋,还有一个装水的塑料瓶,铁笼上方还覆盖着一层厚厚的雨布。
据张翼龙介绍,儿子张明学早年曾外出打工,并未出现精神异常现象。1998年清明前期的一天,家人均外出干农活,独自在家的张明学突然拿起铁锹将同村人郭某打死,之后被警方带走。经鉴定,发现张明学患有精神疾病。
张翼龙说,因法律规定不追究精神病患者刑事责任,所以警方将张明学带着手铐脚镣押回家中释放,责令家人对其进行看管治疗。从此,张明学无论吃喝拉撒睡都在铁笼中进行。
“我们也不想把他关在笼子里,但是我们没有办法。不关着他,如果他又出去杀人怎么办?”今年81岁的张翼龙隔着铁笼,看着儿子如今的境况,一直摇头。
张父的担忧也同时困扰着周围的邻居。在村民们看来,用铁笼一直关着张明学确实不是办法,但是将他放出来也是“万万不行”。
“千万不能放出来,放出来每个人都怕。他以前有时候会自己偷跑出来,我们都怕他再伤人。”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告诉记者。
为了防止张明学再次逃跑,张家在原有铁笼的基础上又焊接了几根较粗的钢筋进行加固。由于铁笼缝隙太小,每天早晚,张翼龙都会用碗盛了饭菜端到铁笼前,再倒入塑料袋中递给儿子吃。
张翼龙说,“我也想给他治病,但是家里穷,没办法。现在我在一天养他一天,以后不知道怎么办。”
桂林市临桂县南边山乡副乡长李建明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在了解了张明学家情况后,自2007年乡民政所已为其申请了每月195元的农村一类低保,过节、寒冬时也会为张明学送去衣物、米、油等慰问品。但是对于困扰张家的精神病人医疗、经济问题,“国家对此没有具体的政策,乡政府只能在现有政策层面尽力救助。希望相关部门能对这种具有严重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出台一个收容政策。”
桂林市临桂县公安局副局长周长辉表示,《刑事诉讼法》第284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下一步警方将组织相关医疗机构对张明学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倾向进行评估,再根据结果判断是否需要申请强制医疗。“无论如何,把人关在笼子里的做法并不合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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