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4岁的阿珍(化名)和前夫阿雄(化名)婚前育有一女,一家人本应过着幸福的生活,却最终走上陌路。“开始交往时,他对我很好,我们的感情生活一直比较和睦,但这一切随着孩子出生前的一次家暴,彻底改变了。”阿珍告诉记者,因前夫怀疑她有出轨行为,曾多次对她实施家暴,两人的婚姻也因此画上句点。“我是在对方胁迫下签的离婚协议,并非自愿行为,我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阿珍告诉记者,她是万宁长丰镇人,2006年3月,她在三亚找工作期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大她10多岁的阿雄。“阿雄祖籍在福建,通过几次接触后,我们彼此互有好感,最终确定了恋爱关系。”阿珍说,两人正式交往一段时间后,她怀上了阿雄的孩子,“阿雄离过婚,和前妻生育的3个孩子都由他抚养,但这些我并不在乎。”
“2007年4月4日晚,他喝醉酒回到家中,当时已是深夜,我因此埋怨他了几句。”阿珍说,当晚,她遭遇了两人感情生活中的第一次家庭暴力。“那天晚上,我的头部被他打肿,腹部也被踢了一脚。”阿珍说,第二天,她到医院做了全身检查,担心胎儿因此受到影响。
“4月6日,医生建议我进行剖腹产,距预产期还有1个月,因为那次殴打,孩子提前降临。”阿珍说,孩子出生后,两人的感情生活并没有往好的方向发展,相反遭遇家暴的次数更加频繁,“那段时间,他经营的生意比较冷清,动不动就会冲我发脾气,有时候因为一两句话就对我动手。”
“我们在一起交往时,他总是怀疑我和别的男人有不正当关系,把我看得很紧,经常会查看我的通话记录。”阿珍说,2008年11月,因怀疑她有出轨行为,阿雄再次对她进行殴打,“当时他把我拉进办公室,对我拳脚相向,当时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
“2009年,我们到民政局登记办理了结婚手续,但噩梦并未结束。”阿珍说,去年正月十五,她带孩子外出买衣服回家后,再次遭阿雄殴打。“我回到家他就开始‘审问’我,让我交代出轨的事,但我根本就没有做过对不起他的事。”
“去年6月15日下午,我带孩子逛完街回到家中后,他再次对我进行‘审问’,在‘审问’无果后又打我。”阿珍说,当天,阿雄曾拿起菜刀对她进行威胁,并用凳子击打她的头部、腰部等部位。
阿珍告诉记者,次日,她到辖区荔枝沟派出所报案。“经法医鉴定,殴打结果属轻微伤,后经派出所协调,此事得以了结。”阿珍说,当时她只是想着两人能够和好如初,所以同意了派出所的调解协议。
“去年7月12日下午,阿雄怀疑我出轨,我跟他到三亚市妇女联合会进行调解,但无果而终。”阿珍说,当晚她回到家中后,阿雄将她的手机砸烂,将她关进厨房,并用枪指着她,逼她写下和别人的情史。“我说我没有,他就用拳头打我,最终逼我签下了离婚协议书,要求我净身出户。”阿珍告诉记者,协议书的内容明显是不公平的,但她不敢不签。
“7月15日,我和他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因害怕他再次对我进行殴打,我根本不敢提出异议。”阿珍称,之后她曾向警方反映阿雄非法藏有枪支、警服、警徽一事。经调查,警方认定该“枪”为玩具枪,并不具备致伤力,故不构成犯罪行为,只将“枪”及警服等物品没收。
“女儿今年已经7岁了,读小学一年级,因家暴问题,她的性格也改变了许多,我想女儿跟着我生活,不想她的心灵再受到任何伤害。”面对记者,阿珍满脸的无奈和担忧。“离婚协议书是在阿雄的胁迫下签的,并未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阿珍说,去年12月底,她向法院起诉双方离婚一案,法院于今年1月份受理,目前已进行到法庭辩论阶段,尚未作出判决。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阿珍的前夫阿雄,对方仅承认去年6月15日殴打阿珍的事实,但表示下手并没有那么重。“我们感情一直不错,我没有对她实施家暴,一切都是她编造的。”对于家暴一事,魏某雄并未承认。当记者欲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对方以说不清楚为由,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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