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迹宝宝笑着喝奶
昨日,奇迹宝宝赵平安的外婆、奶奶、叔公赵朝清和外公的代理人段先生都到海沧医院看了他。据段先生描述,当时孩子正在喝奶,小手还会轻轻地动,睁着眼睛好奇地看着他们,露出可爱的笑容,“孩子脸上的伤也结痂了,恢复得挺好,我们也就比较放心了。”
昨日上午,赵平安的奶奶和外公、外婆委托的6名代理人前往海沧区交警大队,办理了交通事故处理委托手续。双方只是代表家属处理交通事故的具体事宜,至于监护权方面的问题暂时还没涉及。
自3月18日父母在车祸中身亡后,奇迹宝宝赵平安一直被爱心包围,来自福建、四川、北京、台湾等地的爱心捐款预计已经超过了100万元。
但是新的问题随之而来:如此巨款如何使用?谁来监管才能确保完全用在孩子身上?厦门市慈善总会和厦门市红十字会希望通过成都商报,听取你的建议。
爱心捐款
厦门史上针对个人最多一次
厦门市慈善总会宣传干事孙龙炜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截至昨日,该慈善总会已收到“3·18奇迹宝宝”专项爱心捐款1500余笔,虽然具体金额尚在统计之中,但全社会对于捐款的热情完全超出了当初的预期。而据厦门市红十字会赈灾救济部部长杨碧英估计,捐款总额很快会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杨碧英说,还有企业承诺要在孩子上大学前每月或每年提供生活费。
厦门市慈善总会于19日设立专项爱心捐款账户,第二天账户余额就增加到了十几万。据孙龙炜回忆,“这是厦门慈善总会成立20多年来,从来没有碰到过的事情,除了地震那样的赈灾捐款。”
成都商报记者从厦门市慈善总会和厦门市红十字会了解到,资助赵平安的单笔爱心捐款从十元到几百数千元不等,最多的是来自厦门岛内的老年夫妇流泪捐赠的1万元,老人的儿子在陪他们捐款时为之动容,也捐了2000元。捐款来源主要集中在厦门和福建,也有北京、四川、台湾、贵州、重庆等地的爱心人士,就连深夜也不断有捐款汇入指定账户。
“这应该是厦门历史上针对个人最多的一次爱心捐款。”杨碧英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赵平安在海沧医院虽然得到了精心疗治和特别护理,但从海沧区政府透露出消息,海沧方面将不会收取其治疗费或只是象征性收取一部分。
保证专用
确认监护人后签协议
按规定,厦门市慈善总会和红十字会可以从自己募集的资金中提取15%作为管理费,但是两家机构均没有提取,全部用于救助赵平安之用。“因为是专项资金,捐赠人是冲着失去双亲的当事人来的,捐款有目的性和针对性,这些捐款只能用在孩子个人身上。”杨碧英告诉记者,目前红十字会针对赵平安的专项捐款没有设定时间和金额上限,如果可能的话,将在孩子一两岁之前都会持续募捐。杨碧英说,根据相关规定,红十字会将在赵平安的监护人确定后,将善款一次性全部转给其监护人,并与之签订相关协议,要求监护人必须将善款用于赵平安身上。
孙龙炜表示,他们也在等待孩子法定监护人的最终确认。不管是赵平安的奶奶、叔叔,还是外公、外婆取得监护权,慈善总会也将与孩子的监护人签订协议,约定善款不能用于孩子之外的任何事项。
“以前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家人用捐款来盖房子、买房买车甚至投资一些风险无法预估的生意,造成了善款的实际挪用或占用,这既是对受助人合法利益的侵害,也是对民间善举的巨大伤害。”杨碧英说,以受助人或监护人的名义将多余的善款捐给同样需要帮助的人,则是可以的。
孩子,
这些好心人在帮你
张兴波,男,湖北人
捐款感言:我的孩子刚出生6个月,我才尝到初为人父的喜悦。我在厦门开面包车帮别人拉货,每月能收入两三千元,老婆专职在家带孩子。虽然家庭有点困难,但是节约点每个月还是可以资助奇迹宝宝一两百块钱。这次专门来捐了300元,老婆和孩子也陪着我来,老婆很支持我做这件事。
钟秀芳,女,海沧人
捐款感言:我从报纸上看到,出于母爱,觉得他很可怜,就去捐了200元。我本打算报名当爱心妈妈照顾他,但是医院说要专业人士,我现在只有祝福他。
林雅敏,女,海沧人
捐款感言:我也是个母亲,从新闻中看到孩子的情况,觉得他挺可怜,同时又觉得这个孩子不容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只要大家都去关心帮助他,孩子的未来就会有保障。虽然他没有了爸爸妈妈,但一样可以长大成人。我给他送去一套衣服。
叶小英,女,厦门人
捐款感言:我是从网上看到孩子情况的,作为一个母亲,我很心疼他,就买了3盒奶粉和两套衣服专门送过去。
不愿留姓名的两位老人,厦门人(丈夫82岁、老伴76岁)
捐款感言:这个孩子太不容易了(流泪),我们应该帮助他,就是我们一点心意,专门让儿子送我们来海沧,给他捐1万块钱。(随后,老人的儿子又捐了2000元。)
截至昨日,厦门市慈善总会已收到“3·18奇迹宝宝”专项爱心捐款1500余笔;厦门市红十字会赈灾救济部部长杨碧英估计,捐款总额很快会超过100万元。
监管困境
若善款被挪用
无法追责
孙龙炜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对于该项善款的管理,目前厦门市慈善总会仍没有最终的决定方案。“目前的金额太大了,肯定不能一次性交给监护人,怕出问题。”
杨碧英认为,虽然每次和监护人签订的协议都有很强的约束性,但是监护人在具体执行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根本无法控制。即使有关部门会在善款被挪用后介入调查,也往往不了了之。“法律上又没有规定挪用占用行为要承担法律后果。”杨碧英表示,如果赵平安及其哥哥、姐姐今后在福建省内生活,厦门市红十字会将作长期跟踪监督,通过电话、上门回访及调查等方式对善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但是孩子一旦回到四川或者贵州,厦门红十字会就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管。
北京市(成都)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表示,目前我国只有一部《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一些慈善捐款方面的地方性规定。在资助个人的善款管理方面没有法律依据,善款被挪用、占用后无法追责。“哪些属于受助人必需的生活开支?法律和相关地方性规定并没有明确”,郭刚说。
厦门市慈善总会和厦门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类似捐款监管遇到的问题是困扰慈善机构的全国性问题。“希望通过成都商报的关注,引起全社会共同商讨如何对爱心捐款实施有效监管”,杨碧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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