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26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 陈小毛)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用地规划与保护的决议》于去年颁发。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如何?昨天,市人大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市政府贯彻落实这一决议的情况汇报,了解情况,分析问题,依法监督,共同推进我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育用地规划与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逐步缓解因“学位紧缺”造成的群众子女“上学难”问题,是群众急盼解决的迫切诉求。而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育用地,是保障和发展城乡义务教育的重要载体,是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针对近年我市教育用地规划不足和被挤占、侵占造成学校发展空间受限、学位紧缺等问题,本报从去年6月开始,作了深入采访,先后刊发了系列深度报道。8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用地规划与保护的决议》,并要求市政府在2013年年底前,将执行该决议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昨天,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汇报会上介绍,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规划、国土等部门配合,将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编制《海口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与保护专项规划》。目前,该专项规划已通过市规划局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修改后报市政府审定。此外,6月底前,将完成制定《海口市城市住宅小区教育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由市教育局牵头,全面清理我市撤并后闲置学校的土地和校舍,拟定我市教育闲置用地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定后颁布,依法加强对全市闲置学校土地和校舍的管理和保护。该项工作将于6月底前完成。此外,8月底前完成全市教育用地确权工作。
在听取市国土、规划、教育等部门负责人的相关工作汇报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毓芬作了讲话。她指出,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用地规划与保护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也是政府依法、规范、高效工作的重要保证。政府及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用地规划与保护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地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对在执行该决议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做好沟通协调,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教育用地规划和保护不能只停留在规划图纸上,而要真正落地、落实,确保配套建设教育设施与旧城改造、新区开发及住宅小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并交付使用,切实解决群众子女“上学难”问题。
陈毓芬强调,教育用地规划与保护工作不仅仅是教育部门的事,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程,明确责任人,认真制订整改方案,切忌走过场,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明确整改落实时限,按要求于10月前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做出书面报告。市政府要对各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严肃纪律,对整改工作不重视、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市人大常委会将启动询问或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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