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海南省检察机关立即部署实施,依法监督纠正“有权人”“有钱人”等罪犯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3月27日,记者获悉,海南省检察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全面启动。
专项检察从3月25日至12月,检察重点对象是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罪犯,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满释放人员。
专项检察将对本地区现在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场所服刑的三类罪犯进行全面摸底和审查,逐人登记建档、逐人逐案进行审查。对保外就医的三类罪犯逐人见面、重新体检。从程序上和实体上全面、深入、细致审查把关,确保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促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公正、规范进行。
对于经调查核实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在保外就医检察中,对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或者保外就医情形消失的,建议一律收监执行。发现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及时立案,并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机关表示欢迎社会各届积极参与,提供违法犯罪线索。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举报电话:0898-6531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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