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28日电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公安部28日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3年查处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中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高、社会影响恶劣、具有警示作用的“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介绍,2013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开展了食品药品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强力打击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据统计,2013年我国各地侦破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4.3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万余名。
他说,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特定阶段,受违法犯罪的暴利驱使,滋生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因素短时间内还难以消除,特别是随着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持续不断的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一是长链条跨区域案件明显增多。从原料的生产销售到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劣药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由作坊式生产向跨区域化、集团化、规模化生产发展,制售网络遍及城乡各地,各环节异地分散,发现查证成本高。二是利用互联网进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呈上升势头。随着物流行业、互联网的日益发达,网上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犯罪明显增多,扩散性、欺骗性更强,消费者更容易受骗。三是犯罪手法升级、活动愈加隐蔽。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说,2014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公安部将进一步推动相关领域立法工作,致力于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并对食品药品违法实施最严厉的惩处措施;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保持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公安部已部署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深化年”活动。
两部门公布的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包括:河南民权“5·24”特大病死肉案,湖北武汉闵某某等生猪非法注射沙丁胺醇案,陕西西安李某等涉嫌生产、销售假牛肉案,山东枣庄盖某等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辽宁本溪徐某等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保健食品、药品案,江苏沛县蒋某等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保健食品案,广西柳州“5·17”生产、销售假药案,广东深圳“7·29”系列生产、销售假药案,湖南隆回孙某等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浙江丽水周某等涉嫌生产、销售假劣创可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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