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以上老人买保险须人工核实出单
从今年4月1日起,中国保监会联手中国银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开始施行。
设置门槛保护特殊人群
据了解,《通知》中特别对老年人和低收入人群的业务销售设置了门槛。
新规要求,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者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以及投保人填写的年收入,低于省级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一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纯收入,商业银行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有承受能力的客户,且保险合同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将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经核保人员核保后,由保险公司出单。保险公司核保时应对投保产品的适合性、投保信息、签名等情况进行复核,发现产品不适合、信息不真实、客户无继续投保意愿等问题的不得承保。
此外,在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时,若存在趸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4倍、年期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20%,或月期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月收入的20%等情况时,应在取得投保人签名确认的投保声明后方可承保。
投保犹豫期延长至15个自然日
“犹豫期”是指投保人在收到保险合同的一定期限内,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内容,可以提交申请并获得全额退保的期限规定。
目前执行的犹豫期一直为10天,而银保新规将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延长到了15个自然日。并且在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只收取10元保单工本费。根据《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15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并在合同中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犹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计算。
银行划保费24小时内短信通知
为从“扣费环节”进一步避免在市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存款变保费,银保新规要求银行在扣划保费时和投保人达成协议,并要求银行划扣保费时在24小时内短信提醒消费者。
《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在划扣首期保费24小时内,或未划扣首期保费的在承保24小时内,以保险公司的名义,向投保人的手机发送提示短信。提示短信应当通俗、简练,便于投保人阅读和理解。提示短信应当至少包括: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保险期间、犹豫期起止时间(非现场出单除外)、期交保费及频次、公司统一客服电话,并请投保人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理财型保险将设80%的销售上限
银保新规还要求,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应加大力度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各商业银行代理销售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不短于10年的两全保险、财产保险(不包括财产保险公司投资型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的保费收入之和不得低于代理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20%。
现状
“存款”忽悠成“保单” 银行员工热衷卖保险
“存款”被忽悠成“保单”,这样的投诉屡见不鲜,并且由于“白纸黑字”,当事人维权难度颇大。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相关调查显示,消费者对银行销售保险最不满意的问题就是销售员有意“有限告知”相关内容,客观上误导了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屈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己曾经到银行转存一笔到期的5万元存款,当时柜台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推荐他购买一款保险产品,口头承诺分红最高6%,且有保险功能,3年后退保返还本金。
屈先生说:“稀里糊涂地把存款变成了保单,到期退保跑银行网点、保险公司好几趟,对方软磨硬泡推荐我买新保险,我不同意,费了一周时间才退保。利率只有2.6%,比一年银行利息还低,绝对上当了。”
退休的俞女士也有类似的遭遇,当时穿银行工作服的一个人推销说,买保险利息高,还送一条枣红色羊绒围巾,自己也不太明白保险和理财的区别,随后签字购买了。过了一个月,俞女士左思右想有点担心,和工作人员交涉想退保时,被告知一年内退保需要返还“赠品围巾”,还有违约金。因为围巾已被送给朋友,俞女士只好作罢,但又觉得很生气。
近日,北青报记者到工商银行中海凯旋支行、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等银行网点采访发现,保险企业已经全部撤出银行网点,均是银行持有CFP国际金融理财师的银行工作人员负责向客户推介、销售保险产品。
北青报记者在工商银行中海凯旋支行看到,该网点只代理销售中国人寿、华夏保险、工银安盛,共3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一位刘姓工作人员介绍说:“主要看您的需求,是想购买大病保险,还是意外保险,均可以买分期付保费的,不必趸交。”例如,从42岁开始投保的大病保险,每年付费4200多元,交到20年,约支付保费8万余元,可保40种大病,如果到期后未发生理赔,可返还10万元。
在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则仍有10余家保险公司产品在售,暂未缩减到保监会要求的3家保险公司。
两家银行网点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如果顾客有不理解相关具体信息或要求个性化投保,还可预约保险公司专业顾问咨询。
揭秘
银行代理卖保险提成颇丰
据某银行代办的某保险产品,每卖出一单,可获得保金千分之二的奖励。银行工作人员每月必须完成规定额度的保险销售。而对于银行来说,“银保产品”属于代理业务,收入比单纯存款的储蓄业务高,也会鼓励员工销售银保产品。
“借助银行卖保险”是国内银行、保险合作常见的项目,通过银行渠道代理销售保险在国际上也是通行做法。据悉,在欧洲发达国家,银行保险占寿险市场比重均在50%以上,在中国香港,每家银行都销售保险产品。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如果顾客询问到保险合同的“关键点”,销售人员不会故意欺骗,会如实告知;但多数顾客、尤其是中老年顾客金融保险类知识有限,销售人员为了多卖保单,有时会“有限告知”,不主动披露全部风险,误导消费者投保。
应对
险企银保争夺战悄悄开打
面对下周起将实施的银保新规,调查中,北青报记者发现,多家险企目前正在着手准备长期保障型产品,准备后续推出。友邦保险表示,“健康保险、终身寿险等是重点产品”,且已与美国花旗银行签署“一对一”排他性合作协议。
太保则称,“我公司在银保产品上也进行了及早的储备规划,下个月将上市专门针对银保客户和适合银保销售流程的长期年金、健康、意外保障等一系列产品”。银行系保险公司建信人寿内部人士也透露,“公司将推出一些长期保障计划及终身年金产品”。
记者在走访时发现,截至目前,在单一银行网点代理销售银保产品的合作险企大多仍超过3家,还有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在售,以后规定只能销售3家,保险公司还在积极谈合作。
内存
银保相关规定大事记
2006年11月,保监会曾发布规定,保险销售及银行代理销售人员,必须通过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010年1月,保监会、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寿险公司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对投保人进行回访;银保双方要对购买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的客户进行风险评估。
2010年11月,保监会发文明令禁止没有签劳动合同的“非保险公司正式员工”在银行销售银保产品。
今年1月,保监会、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规范严格度空前,连投保人的年龄都有了严格的限制,对低收入家庭也做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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