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团伙将停放在商场门口的豪车安装上跟踪器,冒充警察跟踪并逼停对方,再将车主劫持到河北,锁入铁笼中。该团伙抢劫一路虎女车主12万余元。
   
 您当前的位置 : 社会新闻>

团伙冒充警察劫持女车主后将其锁进铁笼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4-03-30 16:57

  7人团伙将停放在商场门口的豪车安装上跟踪器,冒充警察跟踪并逼停对方,再将车主劫持到河北,锁入铁笼中。该团伙抢劫一路虎女车主12万余元。

  记者今天上午获悉,市三中院终审裁定驳回田树东等人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团伙主犯田树东获有期徒刑14年,姜涛获刑13年,其他5人均被判处刑罚1年4个月。

  据悉,路虎车主于女士的丈夫是好利来公司的一名股东。

  今年1月17日下午3点半,准备接孩子的于女士驾驶路虎车行驶到顺义区莱蒙湖路口附近时,突然路边上来一辆小客车,将于女士的路虎车逼停。随后,从车上下来4名身着警服的男子,将于女士连人带车掳走。

  几个小时之后,被五花大绑的于女士发现自己被带到了一间农村民房内,随后被关进了铁笼子里,对方还持枪逼问于女士的银行卡密码,无奈之下她只好说出了密码。

  于女士的丈夫当天与妻子失去联系后报了警。很快,警方在后沙峪附近一村庄中找到路虎车。

  1月19日,警方在河北香河将于女士解救,并现场起获单管长枪一支、手枪一支和子弹20颗。田树东等7人随后落网。

  检方指控,田树东、姜涛伙同刘明明、孙志超等人,经预谋后,1月17日,孙志超等4人冒充警察,劫停了于女士的路虎车,劫走装有1000元的钱包和银行卡等物品。在逼问出于女士银行卡密码后,田树东于1月17、18日先后取款人民币共12.4万元,并将11万汇至姜涛账户。

  一审开庭时,田树东将责任都推到姜涛身上。姜涛则辩称其曾遭这辆路虎车跟踪,所以想绑架车主问问原因。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田树东和姜涛构成抢劫罪,其余被告人构成非法拘禁罪。

  此外,姜涛非法持有枪支,应当数罪并罚。田树东属于累犯,但他在案发后协助警方抓捕属于立功,可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田树东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6000元。以数罪并罚判处姜涛13年,处罚金22000元,其他被告人均因非法拘禁罪获刑1年4个月。

  宣判后,田树东认为自己没有犯抢劫罪,原判量刑过重;姜涛则提出自己没有预谋抢劫,而是临时起意抢劫,二人遂上诉至市三中院。

  市三中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田树东、姜涛等7人的相关证据,足以证实田树东和姜涛为实施抢劫行为,事先准备犯罪工具并跟踪被害人车辆,在劫持、控制被害人之后劫取被害人财物的事实,构成抢劫罪,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团伙驾车逼停受害人车将女车主劫至河北锁进铁笼抢走12万余元一审宣判后俩主犯上诉 假警察劫路虎案终审维持)

    

 

相关链接

骗子冒充警察通信话务员行骗 海口一女子3万被骗走
广西一伙男女冒充区镇领导及家属设迷药赌局骗财
北京首例冒充中央部委网站诈骗案告破

 

相关链接:
北京首例冒充中央部委网站诈骗案告破
广西一伙男女冒充区镇领导及家属设迷药赌局骗财
骗子冒充警察通信话务员行骗 海口一女子3万被骗走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王晓飞] [编辑:冯丹霞]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