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3月31日消息(记者 谈星余 通讯员 程玲玲)杨吉林到海南陵水躲债时心生歹念,抢劫金店老板并致其死亡。海南一中院26日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抢劫罪判处杨吉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杨吉林为四川省武胜县人,2013年4月,杨吉林在老家负债后来到海南务工,但一直没有找到满意的工作,租住在陵水一间出租屋内。期间,杨吉林发现喻某红在陵水椰林镇新华街经营“香港周六福珠宝店”。之后,杨吉林被追讨债务,于是产生了抢劫喻某红的念头。他准备尖刀、口罩等作案工具,窥探喻某红住处,想劫取珠宝店金饰品贩卖还债。
7月18日晚上9点左右,杨吉林经踩点后携带尖刀、口罩等蹲守在喻某红的出租屋外楼梯左侧水泥围栏处,伺机抢劫喻某红。当晚10点左右,喻某红从珠宝店下班返回住处,打开过道铁门时,杨吉林用口罩蒙面,持刀抵住喻某红的脖子,威胁喻某红不让其叫喊。杨吉林劫持喻某红打开客厅铁门时,喻某红欲呼喊、反抗,杨吉林遂用力捂住喻某红的嘴巴,用刀切割喻某红的颈部,将喻某红压倒在地上,造成喻某红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尔后,杨吉林用喻某红的钥匙打开房门,将喻的尸体拖至卫生间里藏匿,并用拖把擦拭地板上的血迹,在房间内找衬衣换掉身上沾血迹的上衣。之后,杨吉林从喻某红的挎包里取出一个红色钱包,里面装有500余元及喻某红的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再将换下的血衣、劫取的钱包及挂在门上的钥匙装入一个红色塑料袋,携带该塑料袋逃离现场。7月29日晚上11点左右,杨吉林在海口市美兰区白坡里国森大厦门口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海南一中院认为,杨吉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并在抢劫中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海南一中院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宣判后,杨吉林表示量刑过重,要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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