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马航客机失联应急服务工作组获悉,中国已启动相关法律索赔的准备事宜。此前,美国瑞贝克律师事务所代表一名印尼乘客家属就MH370事件提起的首项法律诉讼已被芝加哥当地法院驳回。
   
 您当前的位置 : 国际新闻>

马航客机失联:中国启动法律索赔准备

海口网 http://www.hkwb.net 时间:2014-04-02 07:12

搜寻飞机返回澳空军基地,地勤人员正在检查飞机跑道。京华时报记者陶冉摄

 

  昨天,记者从马航客机失联应急服务工作组获悉,中国已启动相关法律索赔的准备事宜。此前,美国瑞贝克律师事务所代表一名印尼乘客家属就MH370事件提起的首项法律诉讼已被芝加哥当地法院驳回。

  MH370航班失联后,中方成立了由北京市政府牵头,外交部等多部委参与的应急服务工作组。随着时间推移,家属们对索赔事宜的关注度提升,应急服务工作组决定增设索赔法律工作组,由各省市挑选精干律师处理中国失联乘客家属的集体索赔,具体方案预计下周出炉。

  “空难事实还没有得到完全确认,事件真相还有很多疑点。家属们最好等待马来西亚政府宣布失联事件的明确结论,同时中国政府也认可后,再启动法律诉讼事宜。”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表示。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此前就建议,希望政府组成谈判小组要求赔偿,谈判方可包括马航、马来西亚政府、家属与保险公司。若谈判不成功,政府可以指导家属聘请律师团,代理遇难乘客的中国籍家属,向马航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根据国际航空法规,失联乘客家属有权选择在中国、美国或马来西亚发起索赔诉讼。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杜新丽教授分析,在美国起诉如果胜诉,赔偿金可能相对高,但风险是周期最漫长,持续七八年很正常。而且,在美国起诉波音和马航,被当地法院驳回的可能性较大。根据国际惯例,通常不会就一件民事纠纷重复受理,即“一事不两诉”。此前包头空难的部分家属也在美国发起了诉讼,但最后以“不方便管辖”的原则驳回。

  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航空法专家董念清提醒,梳理过去十年美国对空难事件的赔偿判决,赔偿额并非人们预想的高,美国法律资源紧缺也使得当地法院不太可能为美国人寥寥无几的MH370航班耗费大量资源和精力。另外,无论是和解谈判还是法律诉讼,政府不宜冲在最前面,毕竟空难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协助家属选择律师。

 

相关链接

美媒:中国搜寻马航客机展示强大 国内很得人心
外交部高官:马航事件凸显海上联合搜救重要性
马航飞机失联22天:找到"黑匣子"迫在眉睫
FBI未从马航机长飞行模拟器中找到航班失踪线索
马航沟通会仍未透露关键信息 乘客家属离席抗议
外交部谈马航失联客机:中方已调整搜寻工作部署

 

相关链接:
外交部谈马航失联客机:中方已调整搜寻工作部署
马航沟通会仍未透露关键信息 乘客家属离席抗议
FBI未从马航机长飞行模拟器中找到航班失踪线索
外交部高官:马航事件凸显海上联合搜救重要性
马航飞机失联22天:找到"黑匣子"迫在眉睫
马航最新进展
马航悲剧,别让愤怒伤及无辜
马航失联,“外强中干”的媒体战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编辑:谢君]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海口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等作品,版权均属海口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日报海口网入驻“新京号”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多彩节目,点亮缤纷假期!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新年音乐会将于2024年1月1日举办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招才引智专场诚意揽才受热捧
图解海口一周热闻:海口获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灾后重建看变化·复工复产
圆满中秋
勇立潮头踏浪行
“发现海口之美”摄影大赛
     
     
     
排行
 
旅客注意!海口美兰机场T2值机柜台17日起调整
寻旧日时光 海口部分年轻人热衷“淘”老物件
海口:云洞衬晚霞 美景入眼中
嗨游活力海口 乐享多彩假日
海口:城市升腾烟火气 夜间消费活力足
海口:长假不停歇 工地建设忙
市民游客在海口度过美好假期
2023“海口杯”帆船赛(精英赛)活力开赛
海口天空之山驿站:晚照醉人
千年福地寻玉兔 共庆海口最中秋
 
|
|
 
     www.hkw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海口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21001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898—66822333  举报邮箱:jb66822333@163.com

网络内容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举报邮箱:jb66822333@126.com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60号

  琼ICP备2023008284号-1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