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为开展“绿色清明鲜花葬”公益活动,今年清明节期间,四川各地66个公墓将免费向群众捐赠1899个生态葬墓穴。
据了解,2014年清明节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后的首个清明节。四川省以“绿色、平安、低碳”为主题,在全省开展“清明树新风”主题宣传月活动。
同时,四川省民政厅确定2014年为“殡葬改革宣传年”,大力倡导绿色环保、平安文明、低碳生态的祭扫方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殡葬改革深入发展。同时,继续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鼓励倡导深埋、撒散等不保留骨灰方式,推动绿色殡葬。
此外,四川省民政厅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公墓(塔陵)时需注意5大要点。
要点一:选合法公墓
合法的公墓必须具有相关合法证件。如:省民政厅批准建立公墓的批文和颁发的社会公共墓地许可证书;县级以上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和人民政府依法办理公共墓地建设用地批复或国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墓规划建设文书;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墓(塔位)、穴位(格位、陵牌位)收费价格文件;事业单位法人或工商部门登记证书;省民政厅统一制发的带防伪标志的骨灰安放证书和火化证书等。这些文书文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一律无效。
要点二:签统一合同书
当你选择好合适的墓位后,购买时一定要现场与公墓单位签订由民政部门监制的统一合同书。签订合同时,要先弄懂合同书内容,不要他人代签,合同公章必须是公墓(塔陵)总部的公章,部门章无效。合同以外的任何口头承诺、个人书面承诺均不具法律效力,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消费者购买墓(塔)位时一定要签订统一合同书,并保管好合同书原件。
要点三:有合法票据
购买墓(塔)位时,签订统一合同书付清全款后,一定要向公墓单位索取正规的票据,如:非经营性统一收据或由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以及骨灰安放证。正规票据和合同书是使用和售后服务以及投诉的有效凭据,一定要保管好。
要点四:不贪小便宜
非法经营性公墓比公益性公墓往往价格便宜,但由于没有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加之各种基础设施、管理、服务无法跟上,而且这些公墓非法对外商业炒作销售的墓位、墓穴不受法律保护,所造成的后果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要点五:不炒买炒卖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都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炒买炒卖墓位、塔位。炒买炒卖墓(塔)位是指单位或个人采取诱导投资盈利的方式宣传、销售墓位(塔位)并承诺高于原销售价格回购以及不以使用为目的而买卖墓位(塔位)投机牟利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条例》炒买炒卖墓(塔)位的,都得不到合法保障,并都将受到相应处罚。所有公墓管理组织必须向消费者出示相关证件和凭死亡证明书、火化通知书或迁坟通知书销售墓位、墓穴,未凭以上手续购买的墓位、墓穴不受法律保护。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范围购买非法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以及寺庙提供的骨灰安葬、存放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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