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屯昌纪委了解到,为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该县近日出台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各级领导干部不得配备固定用车,公务用车调度安排遵循先重后轻、先急后缓的原则,各单位或单位车辆管理部门每月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该管理办法规定,屯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需建立集中统一管理制度,由本单位或单位车辆管理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健全公务用车管理档案,统一调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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