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记者从海南省检察院获悉,海南国营红明农场原场长刘海波因涉嫌受贿、贪污,海南国营三江农场原场长陈钦强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刘海波在担任场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财29万余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刘海波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国有财产11万余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刘海波犯数罪,应数罪并罚。白沙县法院经一审审理,采纳检察院公诉意见,认定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受贿所得赃款全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其贪污所得赃款发还给受害单位。
2011年10月至2013年6月,陈钦强利用其任农场场长职务便利,涉嫌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61万余元,港币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洋浦区法院采纳检察院公诉意见,认定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其受贿赃款全部予以追缴并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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