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委委员、中共东方市委书记、宋泽江同志(正厅级)带病坚持工作,因身患重症医治无效于2014年4月13日上午11时46分在海口逝世,年仅59岁。
宋泽江同志生前曾任黑龙江省伊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海南省公安厅刑事侦察处处长、助理巡视员、副厅长;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中共东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
宋泽江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14年4月15日上午8:00在海口市殡仪馆举行。联系人:符德红13907668205;曹玉立1880891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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