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27名涉黑犯罪被告人出庭受审。
海口网4月15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林菲 实习生吴小莹 文/图)一对临高兄弟,纠集一批以80、90后为主的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当地称霸一方,7年间非法敛财390多万人民币。15日,海南检察院对27名涉黑犯罪被告人提起公诉,海南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临高兄弟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
15日上午9时,在海南第二中级法院的刑事庭里座无虚席,来自临高的谢先生被两名家属抱上了原告席,他的左眼看上去像是闭着,无法自己行走,家人告知,因为2011年谢某被被告人陈某勤、陈某松等殴打,造成左眼球已经被摘除,左小腿也明显萎缩。15日检方将指控陈某勤、陈某松等人故意杀人罪。
检察机关在庭上列举了王某群、王某龙等27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王某群和王某龙是兄弟,2006年11月,两人开始纠集一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放火等违法行为,逐步形成了以兄弟俩为组织者和领导者,以陈某勤、陈某松等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有约定俗成的规定,还租了两间房作为据点。为控制手下,笼络人心,王某群经常设宴款待成员,为手下成员提供医疗费,王某龙则对部分组织成员发放“工资”。2006年11月至2013年7月间,该组织通过一系列重大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非法聚敛人民币390多万元,在当地欺压群众,造成1人死亡、2人重伤、3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给临高波莲镇、临城镇及周边地区造成重大影响。
捅伤人并阻止治疗导致被害人死亡
法庭调查阶段,首先对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王某群、王某龙等18名被告人进行庭审,这18名被告人均否认了该犯罪事实。在这群被告人中,大多为80、90后,最小年龄为20岁,最高文化程度为初中,大部分人为刑满释放人员,年仅22岁的被告人王某曾经因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
第一被告人王某群否认了自己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定下规矩和租房、发“工资”、报销医疗费等犯罪事实。在上午庭审结束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女士对王某群的辩护显得有些气愤,说起自己去世的弟弟王某宾,更是数次拭泪。
检方指控,2013年1月30日凌晨,被告人王某群和刘某良、秦某梯在临高一家KTV包厢喝酒,王某群和王某毛因还钱发生争执,刘某良赶紧到据点通知兄弟来帮忙,而王某毛也将争执的事情告知KTV保安王某宾,不久后,王某宾带人与刘某良等人在KTV过道上发生对峙。接到刘某良求助电话的王某龙持火药枪带人在KTV门外守候,而一部分兄弟则携带匕首、砍刀与刘某良等人会合,在四楼与王某宾等人发生打斗,最后,刘某良持匕首朝王某宾的胸、腹、背部连捅多刀,秦某梯等人也围殴王某宾,王某宾被打倒在地。打完后,刘某良等人因受伤到临高县人民医院治疗,王某宾的朋友也驱车将他送往该医院,没想到被秦某梯认出,一伙人又持刀、持枪追打运送王某宾的车,直到警察闻讯赶来,王某宾已经因失血过多而死亡。王女士称,弟弟去世后,家里失去了劳动力,现在弟弟家里还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要养,70岁的老父亲15日想来参加庭审但又怕自己承受不住再次打击。
西部地区刑事案件比例高于全省比例
海南第二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国范围里,每年平均民事案件为85%,刑事案件为10%到11%,海南省每年平均民事案件为80%,刑事案件为16%,而海南省第二中级法院下辖儋州、临高、昌江、乐东、东方、白沙、洋浦7个西部市县基层法院,据统计,去年审理的民事案件占55%,刑事案件占22%,行政案件占22%。刑事案件的比例远高于全国比例。
此次庭审由于被告人数、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材料较多,该案件预计将连续审理4至6天,庭审结束后将择日进行一审宣判。同时,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此次案件庭审已通过官方微博同步进行图文直播,市民还将在天涯法律网上看到庭审回顾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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