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16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林菲 通讯员吕莹玉 实习生吴小莹)利用职能之便,美兰区住建局原局长吴某干收取朋友朱某某8万元财物贿赂,知道朱某某被有关部门调查后,他也赶紧投案自首,依法获刑。
吴某干于2012年2月21日起任海口市美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2012年下半年,美兰区要进行小街小巷改造和农村公路建设,由吴某干任职的住建局负责实施,他便叫来朋友朱某某参与招标,帮其挂靠的两个工程公司顺利拿下两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小街小巷维修项目工程,因此吴某干收到了朱某某表示感谢的5万元现金。
2013年5月,为了感谢吴某干在农村公路项目顺利通过验收提供的帮忙,朱某某又约了吴某干,将2万元送给他表示感谢。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吴某干还多次收受朱某某送给的购物卡和物品合计1万元。2013年9月份,吴某干得知朱某某被有关部门调查后,便于9月16日将收受朱某某的人民币8万元存入中共海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廉政账户,并在第二天到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
2013年11月22日,吴某干因受贿罪于被美兰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美兰法院依法判处吴某干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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