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一男子陈某利用网络上其他女子的裸照威胁恐吓未成年女孩小爱(化名)与其发生关系,小爱在经受两个多月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后因无法忍受而选择报警。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涉嫌强奸罪对其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年7个月。
一天,陈某和朋友高某喝茶。闲聊中,高某炫耀其“泡”到一个学生妹,并拿出手机中两人上床的裸照跟陈某分享,陈某看到照片后萌生想跟照片中女孩发生关系的念头,就偷偷地记下女孩的电话号码。照片中的女孩正是之前提及的小爱,一个刚满17岁还在上学的女孩。
几天后,陈某给小爱打电话,称有她的裸照,要求小爱与其发生关系或者帮他找女人,如果不听话,就把裸照放在网上或贴在她家门口和学校。之后,陈某又往小爱的手机发了几张女子裸体的照片。其实,小爱收到的裸照是陈某从网上下载的,只不过照片中的女子长得与小爱有几分相似,小爱看后以为裸照中的女子就是自己。原来,高某是小爱的一个网友,两人在网上认识后陆续发生过几次性关系,小爱以为陈某发过来的裸照是她与高某发生关系时被偷拍的。小爱害怕陈某把手中的裸照散布出去,就答应与陈某见面。第一次见面陈某就强行与小爱发生了关系,并承诺事后会把裸照删除。但完事后,陈某给了小爱100元,却当面告知不会删除裸照,因为没有裸照就不能威胁小爱。
据了解,陈某的老婆在外地工作,与小爱在一起就是为了排解欲望,所以陈某很想与小爱长期维持性伴侣的关系。后来因深知小爱对自己一直心存厌恶和不满,陈某决定带小爱到三亚游玩,想缓和两人的关系,让小爱心甘情愿跟他在一起。在三亚游玩期间,陈某偷拍到小爱真实的裸露胸部照片,此后陈某一直用偷拍的照片胁迫小爱,还经常发短信威胁恐吓。陈某偶尔会给小爱三五百元,想通过软硬兼施的方式与小爱长期保持性关系。短短的两个月,陈某和小爱开房10多次,强行与小爱发生性行为30多次,最后,小爱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之下选择报警,才得以脱离陈某的“魔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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