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4月18日消息(海口晚报记者 任锦雯)记者17日从省教育厅了解到,为充分发挥学籍系统在中小学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借鉴外省有关学籍系统应用经验,省教育厅将在8所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中启用网上审批方式。
8所省管学校启用网上审批
据了解,网上审批方式的适用学校分别是:海南中学、海南省国兴中学、海南省农垦中学、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海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琼州学院附属中学和海南省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附属中小学。网上审批方式适用的业务工作是具有我省正式学籍学生的转学、休学、留级、跳级、退学、开除、其他离校、死亡、失踪、复学、恢复入学资格、出国、出国复学等学籍异动审批和学籍关键信息变更申请审批。整个审批流程均在学籍系统完成。
省管学校是转入学校的,在学籍系统上发起转学申请时,须同时上传本校已盖章的转学联系表(按转学流程是第一个盖章的单位)和学生的原就读学校(转出学校)已盖章的学籍卡。省管学校是转出学校的,转入的学校在学籍系统上发起转学申请时,须同时上传本校已盖章的转学联系表(按转学流程是第一个盖章的单位)和省管学校(转出学校)已盖章的学籍卡。
将适时扩大网上审批试用范围
省教育厅将视网上审批方式的执行情况适时扩大网上审批方式适用范围,仅涉及本市县(单位)所属学校之间的学籍异动审批流程是否采用上述网上审批方式或采取何种网上审批方式,由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自主确定并通知所属中小学校执行。
省教育厅提醒,转学的审批流程中涉及外省学校的以及普通高中借读审批的,先采用纸质审批方式,再相应进行网上审批。转学网上审批方式中,作为佐证材料,转学联系表的基本信息必须填写完整,转入学校栏应有学校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以示负责;学籍卡应有学校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在网上审批方式涉及的流程中,如无正当理由,出现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超出规定时限未及时审批的,省教育厅将通报批评有关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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