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
山西省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牛锐锦,男,山西省大同市物价局副局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荆少华,女,山西省大同市计生委财务科科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陈琴,女 ,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高山镇经贸委副主任,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王建,男,山西省朔州市右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5.潘日生,男,山西省朔州市怀仁县河头乡东昌城村党支部书记,大操大办女儿生日宴,2014年4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赵金山,男,山西省忻州市五寨县城镇职工医保中心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7.李思静,女,山西省临汾市隰县广电中心干部,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8.刘晋,男,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公安局黄崖洞派出所指导员,违反工作纪律,2014年4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9.张俊涛,男,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圣人涧镇党委书记,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2014年4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10.周军,男,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农业委员会质检站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2014年4月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4年3月19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教育局任体卫艺股副股长郝建雄违反工作纪律,给机关整体形象带来不良影响。给予郝建雄行政警告处分。
2.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张德胜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频繁介绍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高价药物。给予张德胜记过处分,并扣发本人3个月主任津贴,扣发6个月效益工资,在全市卫生系统内通报批评。(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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